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中共郴州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从2014年开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干部考核管理内容,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结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2014年度郴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市直、中省驻郴单位和县市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采取纸制试卷方式进行;第二阶段为全市各机关单位(含中、省驻郴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时间为11月17日至21日。
来源:红网
作者:周军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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