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张春龙)国庆假期期间,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工作人员巡逻时发现城步两江峡谷片区共和村有人在非法猎捕候鸟。当天晚上,该局综合执法支队周密部署、整夜蹲守,于次日清晨将正在实施非法猎捕候鸟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康某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强光灯、竹竿等猎捕工具6套,扣押作案车辆1辆,缴获包括中白鹭、小白鹭、池鹭、草鹭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在内的多种候鸟29只。
此次行动是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秋季候鸟保护专项行动的缩影。每年9月至11月,成千上万只候鸟经城步境内的“千年鸟道”南迁,管理局通过加强巡逻、蹲点值守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行为。
作为全国首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之一,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自2022年起开始了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探索。2022年9月19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南山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及“合议庭办公室”率先成立,拉开了司法保护实践探索的序幕。
在司法保护试点探索取得成效的基础上,2023年上半年,东安县、绥宁县相继建立“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2024年,保护网络进一步延伸,金童山片区设立了“南山国家公园金童山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点,黄桑片区也成立了环境资源保护基地。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点到面的跨越式发展。
打击非法猎捕仅是生态保护的重要一环。如何实现生态修复与民生保障的平衡,则是司法实践面临的更深层课题。
2024年,两名村民因非法猎捕候鸟被查处,面临数万元赔偿。然而,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两人家庭经济困难,家中有老人和孩子需要抚养,难以承担赔偿费用。受损的生态该如何修复?当事人的现实困境又该如何兼顾?在充分听取检察机关、行政部门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后,听证会创新性地确定了“劳务代偿”的替代性修复方案——两名村民将通过参与候鸟保护工作来弥补生态损失。“我们知道错了,以后一定好好守护这些鸟儿……”听证会上,当事人的忏悔诚挚而沉重。他们承诺将以实际行动守护这条千年鸟道,从曾经的“捕鸟人”转变为候鸟的“护航者”。
这种司法理念贯穿于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的生态保护实践中。近年来,共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件,民事案件12件,涵盖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多领域多类型。在每一起案件审理中,司法部门都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既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又注重生态修复和教育引导。
与此同时,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还利用标语、宣传车、宣传册、宣传栏等方式,推动生态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自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浓厚氛围。
南山国家公园候选区的生态司法之路,不仅是法律执行的过程,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在这里,司法成为连接惩罚与救赎、约束与引导的桥梁,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下了温暖而坚定的法治注脚。
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张春龙
编辑:叶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