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劳动者
与自己权益有关的事
你需要知道……
发生劳动争议可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1)协商解决。双方发生争议后,劳动者可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合理合法的解决。这是最简单直接的方法,也是维权的第一步。
(2)调解程序。如协商无果,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如果所在单位没有设立该组织,也可要求工会组织出面协调。另外,劳动者也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申请仲裁。
(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4)仲裁程序。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是必经程序。
(5)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在以上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中,自行协商和调解不是当事人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而仲裁程序才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程序。
(6)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对法律问题不清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帮助。
(7)如果想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或者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可以拨打“12333”免费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工作人员会给予详细的解答。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向每一位劳动者致敬!
来源:红网 湖南普法网
作者:邬璐明 王艺卉
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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