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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医保局:《民法典》进医药机构 活动贴心又走实
2025-05-28 15:20:12 字号:

益阳市医保局:《民法典》进医药机构 活动贴心又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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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第三人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医疗费由责任人承担,医保不予报销。”“参保人死亡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含利息)可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医保凭证(医保码、社保卡)仅限本人使用,外借医保凭证属违法行为。”在益阳市人民医院导诊台,工作人员向患者陪护亲属宣传民法典和医保政策相关内容并回答他们的询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推进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活动主题为“益医保益健康 民法典伴我行 走进医药机构”。

本次活动期间,各级医保部门组织人员进社区、进企业和医药机构,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发放宣传资料约20000份,并张贴宣传横幅、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和开展专题座谈等,向医护人员、患者及患者亲属,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民法典》中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如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同时,向他们讲解最新医保政策、医保参保缴费流程、住院报销、门诊共济保障、慢性病申报条件及办理流程等,得到了广大群众、职工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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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全市医保系统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一体推进,积极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法典,把民法典作为依法行政、医保经办服务、打击欺诈骗保、深化医疗保障改革的重要标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法典在医保工作领域落地生根、全面实施,为构建法治社会、推进医保惠民工程营造了良好氛围,为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筑牢法治根基。

来源:益阳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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