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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声入网,让网络谣言“鹉”处遁形——《鹦鹉的营生》观评
2025-01-15 17:51:36 字号:

“鹦”声入网,让网络谣言“鹉”处遁形——《鹦鹉的营生》观评

2025年新年伊始,湖南省委网信办推出了网络法治宣传微电影《鹦鹉的营生》。本电影采用倒叙的叙事手法,案中案的嵌套式设计,层层递进,引人入胜。这部电影以“鹦鹉”为比喻,暗指了当前互联网中的网络水军及不明就里、跟风使舵的网络大众;“营生”既可以作“谋生”理解,又可以作“工作”理解,暗指了网络水军收钱办事的谋生勾当和“鹉”合之众的“学舌”态度。电影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具有较强的社会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它向我们展示了网络造谣抹黑的过程和虚假信息传播的途径,以及网络抹黑谣言迅速传播带来的社会危害。应当说,在网络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这部电影正当其时,切中社会痛点,引人深思,尤其是对思考如何治理网络谣言抹黑和虚假信息传播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从电影展现给我们的故事情节来看,摆在明面上的是,以文总为中心的网络水军肯定是一只鹦鹉,而且是一只网络空间中为财而不择手段的“网络鹦鹉”。他们是网络谣言、造谣抹黑的源头。只要“客户”给的钱财足够,他们就会像电影中那只被喂食的鹦鹉一样,高高兴兴地喊出那句“恭喜发财”。更会像《鹦鹉经》里面的鹦鹉摩牢那样,在得到利益满足之后说出任何“客户”想听的话,而不管这种话是否违背内心,是否违背底线。 这只鹦鹉的营生有两个:第一,初始营生:说主人爱听的话(编造攻击对手的网络谣言);第二,派生营生:不喂食不闭嘴(敲诈勒索)。隐在暗处的另外一只鹦鹉,电影中着墨并不多,但从文总“人心似水,往往都随波逐流。”和“我之所以能做网络敲诈勒索的营生,全靠网络上跟风的‘鹦鹉’。”这两句话中,我们可以推断出来,缺乏网络是非辨别能力、盲目跟风,变相助纣为虐的广大网民可能是另一只“网络鹦鹉”。这只只会学舌的鹦鹉像风一样把网络虚假信息、网络谣言这支“蒲公英”吹得越来越远,越来越广。

正是在这两只“网络鹦鹉”的共同作用下,电影中一对年轻有为准备大展身手的青年才遭受了网络暴力和极大精神压力,最终企业老板刘义因经受不住网络谣言抹黑和敲诈勒索选择了跳河自杀,刘义的好兄弟陈信芳因不堪网络谣言抹黑的骚扰选择了破财免灾。其实,无论是跳河自杀还是破财免灾,对于这对曾经亲密无间的好兄弟来说都是无妄之灾。好在,电影的最后陈信芳面对接踵而至的网络敲诈勒索,及时止损,选择了报警。文总等网络水军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只造谣抹黑、编织虚假信息、敲诈勒索的“网络鹦鹉”被关进了笼子里。

电影虽然以关住鹦鹉的方式结束。但我觉得,电影只交代了一只鹦鹉如何关进规则的笼子,另外一只鹦鹉的规则之笼却“留了白”,值得我们思考。这也是这部微电影作为极具教育意义和宣传意义的网络影视作品的价值所在。我觉得,面对那些跟风学舌、是非不分的“学舌鹦鹉”们,应该设立基本的上网规则。例如,端正上网态度,规范上网行为,不信谣,不传谣,提高是非辨别能力,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进行人身攻击和恶意诋毁等等。我想,只有把这两只“网络鹦鹉”都关进规则的笼子里,这部微电影传递出来的信息才是完整的,网络空间才能清清朗朗,干干净净。

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刘方可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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