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灯点亮法治之光》获2023年首届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三等奖。
作品由“醴陵市星子灯”第五代传人张辉带领团队进行创作表演。为推动法治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融合,充分挖掘本地“星子灯”传统民俗舞蹈艺术、人文特色资源,着力于将法治元素融入传统非遗文化,醴陵市司法局邀请张辉团队通过为期一个多月的排练,以“星子灯”舞蹈套路之“法安天下”呈现,通过传统舞蹈的形式,借助新媒体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传播法治理念。
“非遗”介绍
醴陵市星子灯传统舞蹈,湖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星子灯是中国独一无二的一种龙舞,是中华民族最古老的火龙舞之一。“星子灯”开创和流行于醴陵市花炮生产主产区——醴陵东乡地区。因其用硝、硫磺等物制作而成,点燃后,火星四溅,明亮闪烁,犹如天上的繁星,故名之为“星子灯”。“星子灯”舞蹈在醴陵田心村至今仍然存在,每逢中秋佳节,舞龙者走家串户,舞动星子灯,驱除邪疫,祈祷吉祥,给人们带来了中秋佳节欢愉的心情,同时也在诉说着悠悠历史的传统文化信息。2007年,经过醴陵市政府的挖掘和整理,被列为株洲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组队参加了湖南省第四届文化艺术节表演,广受欢迎。2013年,被列入第三批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