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宗昊 长沙报道
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有一位党员教师以18年的坚守书写着教育者的初心与使命。她扎根职教一线,从辅导员成长为法学副教授、高级“双师型”教师,更以“共产党员”和“人民教师”的双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就是法律事务专业带头人李青青——一位以匠心育人、公益担当书写时代答卷的教育先锋。
深耕课堂育桃李:以教研创新筑牢职教根基
李青青始终将教学质量视为教师的生命线。入职以来,她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纠纷调解实务》等核心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超300课时,连续4次获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优秀,3次获得教学评价优秀。她不仅关注理论传授,更注重实践能力培养:每年指导15名以上学生完成毕业设计,主导3个专业重点实习基地建设,搭建起“理论+实践”的成长桥梁。
在课程建设领域,李青青是突破创新的“领头人”。她主持立项省级教改项目《纠纷调解实务》,开发新形态校本教材《民间纠纷调解》,并作为副主编参与“十四五”规划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编写。其主持的国家教学资源库《纠纷调解制度》课程建设入选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相关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院级教学成果奖1项。在教学竞赛中,她屡获佳绩,5次摘得省级奖项,展现了过硬的专业素养。
对学生成长的关怀贯穿于李青青的教学全程。面对学生竞赛,她常牺牲休息时间指导备赛,既关注成绩更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在她的带领下,法律系学生累计获得国家级金奖1项、一等奖5项等30余项省级以上奖项,她本人也2次荣获“优秀指导老师”称号。科研路上,她主持及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6项、横向课题4项,发表《诉源治理中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定位》等专业论文5篇,用科研成果反哺教学与行业发展。
创新驱动谋发展:以专业建设引领职教改革
作为法律事务专业带头人,李青青以“专业建设提质”与“教研管理增效”为核心,走出了一条特色发展之路。她牵头推进教学改革,组织多场教研活动优化教学大纲与课程体系;深入法律行业调研,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教学与行业需求“同频共振”。近年来,她协调新增数个优质实习基地,推动模拟法庭、调解实训室等提质改造,为学生实践搭建平台。
在项目化重点建设中,李青青的统筹能力凸显。她推动专业教学团队、教学资源库等重点项目落地,建立起专业技能培训测试与竞赛选拔体系。在她的努力下,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技能标准获省级优秀评价等级,成为学院首个省级“双优”专业;专业教师团队获评湖南省“楚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影响力持续提升。
作为教研室主任,李青青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细化日常教学管理、科学制定授课计划、严格执行听评课制度。在她的带领下,法律事务教研室教学质量与育人成效显著。
普法惠民践初心:以公益行动传递法治温度
走出校园,李青青的“法治情怀”延伸至更广阔的社会舞台。她身兼湖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多职,用专业知识为社会贡献力量。多年来,她探索“公益普法与立德树人”深度融合,组织师生每年开展普法活动数十场,针对青少年、社区群众等群体推出反校园霸凌、防电信诈骗、民法典解读等主题讲座。通过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形式,团队为近万人次提供法治服务。
李青青带领的学院法律志愿者协会因专业服务广受赞誉,相关事迹被红网、新湖南等省级媒体报道。这支团队不仅让群众受益,更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专业能力,实现“育人与服务”双赢。她常说:“教育的真谛在于传递光热。”正是这份信念,让她在职教法治领域书写着一名党员教师的责任与热爱。
从教18载,李青青始终以初心守教育,以专业践担当。她的故事既是新时代人民教师“立德树人”的生动缩影,也是法治工作者“服务社会”的鲜活注脚。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何为“但行好事,不问前程”,激励着更多教育工作者扎根岗位、勇担使命,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编辑:邬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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