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璇 实习生 李志鑫 长沙报道
“酒店的健身房,卷钱跑路了,酒店要不要担责?我该找哪里要回损失的钱?”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一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上提出了疑问和诉求。
健身房又跑路了,这次却披上了酒店的“外衣”。
行业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度全国商业健身房闭店率达10%—14%,相当于每年有近万家门店退出运营,这一数字较往年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类似健身房这种含“预付式消费”的机构所掀起的“跑路”浪潮,直至今日仍在翻涌。
针对网友反映的“酒店要不要担责”这个问题,湖南国楚律师事务所律师武芳芳回答道:酒店是否担责取决于酒店是否参与合同关系或存在过错,具体分三种情形——
若健身房独立运营(如对外悬挂自身招牌、以自身名义签约收款),酒店仅提供场地租赁,且未以任何形式(如联合促销、共用会员系统)参与经营活动,则酒店无需担责。 若酒店默许健身房以酒店名义宣传(如宣称“酒店直属健身房”),或消费者基于对酒店信任才签约,酒店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经营者,需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2025年《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若酒店作为场地出租方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如未核验健身房营业执照、预付卡备案证明),消费者可要求酒店在过错范围内赔偿。
此外,如果酒店作为场地出租者,已知健身房存在经营异常等情况却未采取措施,从而对消费者损失的产生或扩大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武芳芳提到:“若最终判定酒店有责,健身房跑路后酒店接管场地又继续经营同类服务(如自营健身中心),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承接剩余服务。”
针对此类事件,武芳芳建议,消费者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凭证、消费凭证、付款信息、经营者信息、停业公告、现场照片或视频以及客服沟通记录等能证明对方恶意违约事实的证据、退费协商录音等,并尽快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必要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尽早挽回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李志鑫(实习生)
编辑:孙婧紫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