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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孩子给游戏充值,商家拒绝全额退款”,王壮律师支招维权
2025-07-07 03:56:03 字号:

“三岁孩子给游戏充值,商家拒绝全额退款”,王壮律师支招维权

近日,

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

三岁孩子不慎点进游戏充值页面,

家长要求全额退款被拒,

如何维权?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王壮律师这么说

长沙网友问:三岁小孩在玩妈妈手机微信时,进入一款游戏点到了充值,家长发现向平台申诉,商家不支持全部退款。另外,家长用其他手机进入该游戏,发现一进入游戏页面即充值支付,属于诱导儿童充值。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王壮律师答:

未成年人玩游戏被诱导消费,依法可以请求返还。可以与游戏提供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包括:一是与充值方联系进行追回。首先可以与游戏运营商或充值平台联系,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充值记录等,要求其协助追回消费款项;二是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民事行为,追回消费款。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以上为本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贺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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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法一线

作者:红网记者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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