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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委托4S店代办报废,1.5万元国补迟迟不到账”,唐为律师支招维权
2025-06-21 04:14:07 字号:

“车主委托4S店代办报废,1.5万元国补迟迟不到账”,唐为律师支招维权

2025年第93期(总第235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唐为律师(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
网友“3opvb90”留言:我于2024年8月在湘潭某4S店购车,并全权委托该店代办汽车以旧换新及报废手续(旧车报废手续齐全)。但截至2025年6月,我仍未收到15000元旧车报废补贴。该店因管理不善、员工工作不细致,未履行好办理旧车报废的责任,导致我应得的国补资金未到位。期间我多次致电销售员询问,对方仅让我耐心等待。

专业解答

唐为律师(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

鉴于您所陈述的情况,4S店在接受您的代办旧车以旧换新委托后,并未及时有效办理委托事项从而给您造成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违背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导致履职不全,那么受托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或违法行为导致履职不全,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那么受托人应依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及法律责任。这一原则是基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您可以在与4S店协商后选择解除委托并要求其赔偿您的损失,如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李洁 何思蓓

↓ 32位律师在线

来源:红网315

作者:省消保委律师团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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