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讯(记者 徐箐梓 通讯员 满秀秀)2001年,段骏从部队退伍,被安置在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工作,先后任职于绿溪口、锦和、高村、石羊哨等乡镇司法所,23年来,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
如今,作为和平溪司法所所长的段骏,依旧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展现了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风采,多次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他负责的司法所也多次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纠纷调解的“和事佬”:情法交融,织就和谐网
在段骏看来,每一起矛盾纠纷,都是对他调解能力的考验。他深知,调解不仅仅是解决眼前的冲突,更是要预防未来的纠纷。
每当接到调解任务,段骏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善于从细微处入手,发现焦点的根源,然后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智慧,为对方搭建沟通的桥梁。在调解过程中,段骏不仅注重法律条款的适用,更强调情理法的融合,他常常用生动的例子、贴切的比喻来解释法律条文,让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并接受法律知识,同时,他也非常注重调解后的跟踪回访工作,确保调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防止矛盾纠纷反弹。
段骏(左二)进村入户调解邻里纠纷
2022年11月,某村村民因喝酒死亡,引发了一起激烈的矛盾纠纷。段骏得知后,第一时间奔赴现场了解情况。他在稳定死者家属及亲戚的情绪后,积极与参与喝酒的当事人沟通,及时组织双方调解。段骏用平实通俗的话语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耐心劝说双方,对死者的死亡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和认定,对参与喝酒的当事人是否承担责任进行了释法,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要求进行了协商。最终,双方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很快履行到位。
这起纠纷是段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他还成功调解了多起抚养(赡养)争议、婚姻家庭矛盾、损害赔偿纠纷等。自工作以来,他调解矛盾纠纷3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在他的努力下,许多原本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圆满解决。大家对段骏的调解工作赞不绝口,称他是“和事佬”,更是“贴心人”。
监管对象的“引路人”:刚柔并济,重塑新篇章
对于社区矫正对象而言,段骏不仅是监管人,更是他们人生路上的引路人。他深知,社区矫正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付出极大的耐心和爱心。多年来,在他的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
在监管中,段骏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他深入了解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背景、犯罪原因、心理状况等情况,为他们量身定制个性化的矫正方案。
段骏(右一)联合麻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教育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
社区矫正对象黄某,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因强奸罪被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段骏通过谈话了解到他父母常年在外省务工,家中只有年迈的爷爷、奶奶和读小学的弟弟,他法律意识淡薄,若是不提升他的法律意识,恐怕容易再次误入歧途。为此,段骏精心为黄某量身定制了矫正方案,随时关注他的动态,通过教育学习,黄某适应很快,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黄某的家人知道后非常高兴,多次到司法所表示感谢。
在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的同时,段骏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实际行动回馈社会、赢得尊重。他还经常到他们家中走访慰问,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在他的关怀和帮助下,许多社区矫正对象逐渐走出了阴影,重拾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普法宣传的“排头兵”:以案释法,播撒法治种子
在段骏看来,只有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让法治观念成为村民的自觉追求和行动指南,才能真正实现乡村的和谐稳定与长远发展。因此,他积极投身普法宣传工作,是名副其实的普法宣传“排头兵”。
段骏(前右二)进校园上法治课
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选取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讲解,解答法律疑惑;同时结合“法律六进”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上法治课100多堂,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
段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所所长的责任与担当。“我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投入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去,为乡村的和谐稳定、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段骏说。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徐箐梓 满秀秀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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