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一个文明国家的重要标志
法治,一条浩荡大江的鲜明特征
2021年3月1日
我国首部流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
这部镌刻着长江名字的法律
处处蕴含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为中华民族母亲河披上了最坚实的法治护甲
从“有法可依”到“循法而治”
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三年来
长江水利委员会
作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
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摆在突出位置
持续将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流域治理管理效能
奏响新时代长江保护的澎湃乐章
全面推行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长制,河湖面貌发生历史性转变
系统防治水污染,长江干流连续多年达到Ⅱ类水质
清理整改长江经济带小水电2.5万座,消除减脱水河段9万公里
全面启动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连续13年开展生态调度试验
实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降”
开创采砂管理长江模式,干流规模性非法采砂绝迹
流域125座控制性水工程纳入联合调度,成功抵御历年流域水旱灾害的同时,水资源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强化涉水管理部门协同联动,执法亮剑守护大江安澜
长江保护法配套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出台,《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订颁布
如今的万里长江
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
一幅幅高质量发展的美丽图景正铺展开来
长江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锚定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六条实施路径”
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作用
在依法治江、依法护江的新征程上
昂首阔步、奋勇向前
为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
贡献长江力量!
来源:长江水利
编辑:吴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