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1日讯(记者 吴公然)2月29日,记者从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省人大常委会按照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部署,安排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大摸排、大起底,旨在从源头上消除“抽屉法”“睡眠法”“僵尸法”,推动各项法规真正“于法周延”“于民有利”“于事简便”,切实以法治之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之进。
截至2023年底,现行有效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共216件,监督检查方案明确,剔除2020年以来制定、修改和已开展过监督检查的地方性法规后,把剩余71件分成三个层面实施:第一个层面是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形式推进,一共涉及14件;第二个层面是以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开展检查的形式推进,一共涉及14件;第三个层面是以法规实施主体单位开展自查的形式推进,一共涉及43件。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加快构建以保障“三个高地”建设、“守护好一江碧水”为重点,统筹民生领域的“1+N”地方性法规体系,力争在2025年底之前,把该废的坚决废除,把小修小补的打包修改,把改动较大的以“小快灵”形式重新立法,确保2020年之前制定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全部符合上位法要求、顺应契合改革发展需求。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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