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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飙车进隧道,“炸洞”赚流量?这些行为不可取!
2024-07-19 16:23:52 字号:

以案说法|飙车进隧道,“炸洞”赚流量?这些行为不可取!

视频截图。

红网时刻新闻7月19日讯(记者 肖帅 通讯员 蔡珍 实习生 肖雨晴)现在许多年轻人都喜欢刺激。半夜在隧道里驾驶机动车,上演“速度与激情”开启“炸洞”模式,甚至还用手机记录这“精彩”一幕发送在某短视频平台炫耀。这样的做法可取吗?

7月12日15时许,慈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潭河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7月11日22时许,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有几辆小车在隧道开的飞快,看起来很危险。

报警后,龙潭河中队立即组织警力,针对举报人提供的视频展开调查,并于7月12日16时许,将5名涉事人员及车辆查获。

查处现场。

经查,郭某君、王某靖、史某铭、朱某、王某等5人为追求酷炫 、赚取流量,相约于在限速路段驾驶5辆小车依次高速从慈利县某隧道驶过。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郭某君、王某靖、史某铭、朱某4人如实供述了其在慈利县某隧道内超速行驶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郭某君因实习期未满,超速50%以及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慈利公安交警依法予以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2200元的处罚;违法行为人王某靖、史某铭、朱某3人因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分别被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处罚;王某驾驶的车辆因车速未达到超速标准,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敲黑板!交警普法小课堂,这些行为不可取!

01“飙车党”通常驾驶改装过的车辆,在道路上超速行驶。不仅危害交通秩序,而且扰乱市民生活。事实上,“飙车党”不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甚至涉及刑事犯罪。

02《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

03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04对于“飙车”造成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红网

作者:肖帅 蔡珍 肖雨晴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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