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部署开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要求各市州(县市区)12月15日前形成对下一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督察报告,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省委依法治省办。
各市州、县市区积极响应,行动迅速,对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湖南配套文件情况,以及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法治建设督察报告〉的通知》相关情况进行法治督察。
各地积极响应部署督察工作
10月下旬开始,长沙、株洲、永州、怀化、张家界、湘西州等各市州、县市区第一时间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落实举措,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0月31日上午,娄底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法治建设督察培训会。督察组全体成员,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审局等单位的业务骨干及法治督察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法治督察内容、督察方式、工作安排等内容,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审局分别就督察内容,重点、难点进行专业培训。
会议要求将法治督察作为推进法治娄底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实地督察扎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紧扣重点任务和目标,推动法治督察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法治督察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1月9日,邵阳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培训会议,对全市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进行培训和动员部署。
开展法治督察,是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需求的现实需要,更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邵阳市委市政府选派厅级干部带队,组成3个督察组开展此次法治建设督察。要求坚持真督实导,多到一线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也要注意精准、客观、全面地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多措并举开展实地督察
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既是有效推动“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各地法治建设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
10月下旬以来,衡阳、常德、郴州、岳阳等多数市州、县市区组织开展实地督察。
株洲市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协副主席朱胜辉率领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室、市司法局组成的督察组,对茶陵县、石峰区、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进行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
通过与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别谈话、优化营商环境测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随机抽考、案卷评查、察看资料、明查暗访等方式,督察组重点了解掌握各地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及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责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等方面的情况。
11月6日开始,益阳市委依法治市办启动对各县市区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一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伟志带队,一组由市政协副主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侯正春带队,前往各县市区法治督察。
在安化县督察期间,县委书记石录明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现场述职,县委副书记、县长潘文剑作书面述职,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强汇报安化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本次督察将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网络检索、案卷评查、考核测评等方式,对该县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等情况开展重点督察。督察发现的有关问题,督察组还以书面方式进行反馈。
做好巡督整改“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湘潭、常德、益阳等部分市州、县市区,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已组织整改。
10月31日,常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余小萍带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督察组,到桃源县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督察。
督察结束后,督察组现场召开了反馈会,督察组对桃源县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桃源县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规划两纲要”是推进法治桃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中长期部署安排,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县的总蓝图,是推动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完成的法治保障。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根据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加强督察督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对全县6家单位进行法治巡察,对16家单位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10月24日至31日,宁远县委依法治县办结合各单位落实湖南省“一规划两方案”相关工作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平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县28个政府组成部门、20个乡镇(街道)进行量化评议,确定被督察单位,分类梳理督察细则。
督察结束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及时将巡察发现的106个问题向县委巡察办报告。以督察报告和问题清单的形式,经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审定后,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形成“即察即告、书面通报、限期整改、绩效扣分”4步督察闭环,切实做好巡督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湖南法治报
编辑:徐箐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