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印发《关于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各级团委、少工委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赋予共青团组织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规划责任和组织责任。共青团要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顺应新时代未成年人身心发展新特征,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内涵,切实将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共青团“三力一度两保障”工作格局。
《意见》强调,要聚焦思想引领、政策倡导、关心服务、权益维护等四项主要任务深入推进共青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聚焦主责主业,依托现有工作品牌和项目,集中力量开展生命健康守护、心理健康守护、网络素养提升、法治意识提升、困境群体关爱等五个重点行动,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着力点,加强机制保障、协同保障和资源保障。
《意见》强调,共青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紧紧围绕为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工作边界场域,密切与成员单位沟通联系,用心用情服务保护未成年人,使广大未成年人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茁壮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据了解,各级团组织、少先队将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出台一批优先保护、重点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举措,深化开展一批贴合未成年人成长发展需求的工作项目,精心培养一批熟悉政策、善于实践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构建形成共青团、少先队、青联、学联组织协同高质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格局。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杨宝光
编辑:吴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