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璇 长沙报道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一句凭空捏造的“猛料”、一段AI合成的假视频,都可能在转发之间搅动舆论、扰乱秩序。日前,湖南通报一批网络造谣案例,涉及民生关切、AI虚假视频、猎奇博流量炒作等类型。网络造谣传谣究竟该当何责,法律又是如何“亮剑”的?
10月4日,怀化网民马某为吸引流量、提高人气,在并未被殴打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发布AI生成的“被殴打”视频,引发网民猜测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依法行政处罚。两天后,怀化网民舒某为博取流量、获得点赞关注,在网络平台连续发布5条AI合成涉军用飞机短视频,引发网民议论和转发,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同样被依法行政处罚。

AI合成涉军用飞机短视频。
10月21日,邵阳网民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音,虚构“在某水果市场打架打死三个人”的不实信息。该视频在网上传播扩散,误导广大网民,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10月27日,株洲网民罗某为吸引眼球、博取关注,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发布“渌口区友谊水库村霸拦路抢劫”相关信息,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和正常社会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处罚。

“渌口区友谊水库村霸拦路抢劫”虚假信息。
10月28日,衡阳网民曹某、刘某为博取热度、吸引关注,在网络平台发布一则标题为“不回信息就被捆绑在华毅大桥上被树枝抽打”的视频,视频画面内容引发网民广泛猜疑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二人被依法行政处罚。同样在衡阳,网民文某系某网络平台账号运营者,为吸引粉丝关注、提升账号热度,刻意编造“我有一个女性朋友结婚4次,拿了4次彩礼”虚假情节并在网络平台公开发布传播。该虚构内容极易误导公众对婚恋、彩礼等社会话题的认知,扰乱网络公共秩序,文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梳理上述案例不难发现,当事人的动机高度一致——为流量、为点赞、为涨粉。手段则从AI合成视频到凭空编造情节,从虚构恶性案件到炒作婚恋彩礼等敏感话题,无一不是以制造恐慌、猎奇、对立来换取关注。然而,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流量再诱人,也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警提醒广大网民,提高信息辨别能力,理性甄别网上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携手共建共治共享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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