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名称:《法治宣传进娄星》
选送单位: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
作品总高约75公分,宽约30公分。以天然大葫芦为载体,运用传统火烙技艺创作,全程不施颜料,依靠烙铁温度变化形成深浅不一的棕褐色烙痕,在葫芦原生底色上呈现完整画面。
来源:红网
作者:红网政法工作室
编辑:邬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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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法治宣传进娄星》
选送单位: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
作品总高约75公分,宽约30公分。以天然大葫芦为载体,运用传统火烙技艺创作,全程不施颜料,依靠烙铁温度变化形成深浅不一的棕褐色烙痕,在葫芦原生底色上呈现完整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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