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五一”小长假,出门看风景,也可能遇上消费“小插曲”。退票难、强制消费、民宿太吵、酒店违约、宣传与实景不符……这些假期里可能踩到的坑,其实都有法可依、有路可循。红网时刻新闻推出《五一“古风”维权图鉴》系列,借古诗词里的熟悉意象,打开假期消费维权的现实场景。

“五一”出游,谁还没被几张网图种过草?看图是只大熊猫,到了现场才发现是染了色的“小狗演员”。如果商家明说这是“熊猫犬”,那叫噱头;可要是故意捂着不说、引人误解,那就涉嫌欺诈了。
近年来,看图踩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网图像仙境,现场像工地;宣传说沉浸式体验,实际只有几块布景。此前,郴州某景区就曾因网络推广图文与实景严重不符、虚构游客体验效果,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处罚款1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也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需要注意的是,商家因虚假宣传受到行政处罚,并不影响消费者另行依法维权。消费者因误导性宣传购买门票、项目套餐等,可以依法要求退费、赔偿;构成欺诈的,可依法主张“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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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绘/设计:周颖
文案:肖依诺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周颖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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