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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撞杆毁网,惹来鸟群“洗劫”葡萄园,损失谁买单?法院判了!
2026-05-25 09:48:32 字号:

罐车撞杆毁网,惹来鸟群“洗劫”葡萄园,损失谁买单?法院判了!

红网时刻新闻5月25日讯(通讯员 蒋志强)重型罐车撞倒电线杆,损坏路边葡萄园的大棚和防鸟网,致使高品质阳光玫瑰被鸟啄食,司机、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谁来赔偿这二十余万元损失?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2025年7月2日,司机胡某驾驶重型罐式货车为某物流公司运送货物,行驶至某村无名路段时刮撞电线杆导致两根电线被带倒,其中一根电线砸到路旁葡萄架,《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胡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承包案涉葡萄园的彭某委托鉴定机构对相关损失进行鉴定,2025年8月18日鉴定机构做出的《价格鉴证评估报告》载明,葡萄园损失清单:水泥桩、大棚葡萄架、大棚钢丝、镀锌钢管、大棚薄膜、防鸟网罩等材料及人工费金额合计100004元;高品质阳光玫瑰亩产2500KG/亩,因大棚压垮防鸟网撕烂鸟类进园啄果引起烂果损失7.5亩,平均30%,金额106875元。彭某为此支付鉴定费用8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彭某提供的《价格鉴证评估报告》系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做出,某保险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案涉鉴定报告出具过程中有程序违法,影响公正的行为,且截止至案件开庭时,距离事故已经半年有余,客观上无法再次评估鉴定,故法院对彭某提供的《价格鉴证评估报告》予以采信,对《价格鉴证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水泥桩、大棚葡萄架、防鸟网罩、镀锌铁丝等材料及人工费、鉴定费用,共计108004元的损失予以确认。

关于该案争议的葡萄损失106875元是否合理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原告彭某诉请的葡萄损失系依据《价格鉴证评估报告》,该份评估报告系2025年8月18日做出,且针对本案葡萄的损失亦是基于评估时的受损情况。但评估报告出具时间距离事故发生时间7月2日已经过去一个半月,在该段时间,彭某可以采取增加人工和采取临时措施来防止鸟害,现彭某未提供证据证明采取了上述措施,且截止至庭审时也未对防鸟罩网以及大棚进行完全修复,客观上造成了葡萄损失进一步扩大,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法院结合查明的事实、原被告双方的过错程度,针对葡萄的损失,酌定彭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即原告关于葡萄的损失为64125元(106875元×60%)。

关于承担责任的主体和具体数额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胡某负本案事故的全部责任,现胡某驾驶的重型罐式货车所属的某物流公司在某保险公司处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1000000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故本案损失应当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而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上文确定的水泥桩、大棚葡萄架、防鸟网罩等材料及人工费共计100004元系交通事故直接引发的损失,故该部分损失应当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予以赔偿。至于葡萄损失64125元,该损失系交通事故撞倒电线杆,电线杆压倒防鸟网后,防鸟网破损导致鸟类进入大棚啄食葡萄造成的损失,并非直接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直接损失,与本案交通事故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系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偿2000元,其余损失根据特种车辆商业保险条款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免责,故剩余葡萄损失62125元应由侵权人承担。至于鉴定费用8000元,该费用亦属于间接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承担。另根据查明的事实,胡某系某物流公司雇佣的司机,事故发生时正在执行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应由某物流公司承担本案的葡萄损失62125元和鉴定费8000元,合计70125元。如胡某存在重大过错,某物流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另行依法主张权利。

综上,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彭某损失2000元、在三责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彭某损失100004元,某物流公司赔偿彭某损失70125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直接损失是事故直接导致的财产损毁(如车辆维修、物品损坏)或人员伤亡,间接损失是衍生的可得利益损失(如停运、停业利润损失、租金损失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明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多数基础保险产品对间接损失不予赔付,车主在投保前需清晰区分,避免后续索赔纠纷。保险市场无“全险”概念,切勿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投保时务必仔细阅读加粗标注的免责条款,必要时可通过投保附加险覆盖部分间接损失风险。

来源:红网

作者:蒋志强

编辑:宋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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