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既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式制度成果,也是贴近万家烟火、守护绿水青山的“环境生活法典”。为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提升全民知晓度与参与感,红网政法工作室以“说‘典’生态”为核心主题,统筹海报可视化传播、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权威综述深度解读,以三维联动构建持续传播矩阵,让生态环保法治可感可及、入脑入心,共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新图景。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规定,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法典还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及时回收相关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机构、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其中,单位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个人使用者也可能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带走废弃物,留下一个完整的“春天”。别让一个随手丢弃的农药瓶,成为农田里不该有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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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画面由AI辅助生成)
来源:红网
作者:政法工作室
编辑:邬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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