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既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式制度成果,也是贴近万家烟火、守护绿水青山的“环境生活法典”。为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提升全民知晓度与参与感,红网政法工作室以“说‘典’生态”为核心主题,统筹海报可视化传播、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权威综述深度解读,以三维联动构建持续传播矩阵,让生态环保法治可感可及、入脑入心,共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新图景。
红网时刻新闻3月18日讯(记者 郭薇灿)傍晚刚过,街边的烧烤摊陆续出摊。
炉火一排排点起,油脂滴在炭火上,烟气瞬间腾起。香味顺着街道飘散,也顺着风,钻进了楼上的窗户。
有人觉得这是烟火气,也有人只能关上窗。
在衡阳市珠晖区,有居民在红网问法湖南平台反映,楼下两家烧烤店在晚高峰时段油烟排放明显,烟气未经有效净化处理,直接通过排烟管道外排。油烟味刺鼻,带有明显焦糊味,飘入居民楼内,“不敢开窗,晾晒的衣物也沾上味道”。
类似情况在多地出现。有湘潭居民反映,楼下烧烤店夜间经营,油烟弥漫,“满天飞”;怀化市通道县有群众投诉夜宵摊油烟从傍晚持续至深夜,周边小区长期受影响,“只能绕道走”。
这些投诉,指向同一个问题。油烟,正在从“味道”变成“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污染防治”编中对大气污染防治作出系统规定。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产生的油烟,属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调整范围。
在此基础上,相关法律制度对油烟排放提出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对油烟进行处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得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也就是说,油烟可以存在,但不能随意飘。
在实际监管中,是否构成污染,并不只看有没有烟,而是看两个关键:是否经过有效处理,是否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如果油烟未经净化直接排放,或者虽有设施但未正常使用,导致气味刺鼻、持续扰民,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排放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居民住宅集中区域,这类问题往往更为敏感。餐饮经营与居住空间相邻,一旦排放控制不到位,影响会被放大。
现实中,不少投诉往往反复出现:有的商家安装了设备但不开启,有的排烟口设置不规范,有的经营时间延长至深夜,叠加形成持续影响。
对居民而言,维权路径也在逐步明确。面对油烟扰民问题,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反映情况,推动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对持续侵扰生活的行为,也可以依法主张停止影响。
夜市的烟火气,是城市的一部分。但飘进窗户的烟,不该成为生活的常态。当油烟被管住,味道留在街头,生活才能回到它应有的位置。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孙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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