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大代表,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龙一明。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郭薇灿 摄影 朱丽萍 长沙报道
行政诉讼的判决生效那一刻,案件在法院这头结束了。
对个别败诉行政机关来说,事情也就到此为止。判决被接收、归档、执行,至于为什么败诉,理由往往留在案卷里,很少被反复翻看。
这种情形,龙一明并不陌生。作为一名来自基层法院的省人大代表,她在审判中接触过不少行政案件,也见过同类问题在不同案件中反复出现。
“法院不支持行政机关,一定是有法律理由的。”她说。但在现实中,这些理由有时只是被当作一次结果,而没有被当作一次提醒。
2024年3月,在一次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会议上,谈到行政诉讼时,龙一明提到自己的一个感受:如果败诉的原因没有被认真复盘,类似的问题,很可能还会在别的案件中出现。
而在今年省两会召开之际,她再次向记者提起这个话题。
在她看来,行政败诉更像一道“错题”。重要的不是做错一次,而是之后有没有回过头来看看,问题出在哪里。
这两年,她注意到,一些变化正在发生。
在湖南,各地法院陆续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对一定时期内的行政败诉案件进行集中梳理,把判决理由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一一列出来,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这些白皮书并不厚,却被不少行政机关反复翻阅、对照整改。有的工作人员会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对照其中的案例,看看类似问题是否已经被提醒过。
变化也不只停留在判决之后。
围绕行政争议化解,湖南逐步建立起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机制。在行政争议尚未走到败诉这一步时,相关风险就会被提前提示,推动行政机关尽早发现问题、修正行为。
“有些问题,如果能早一点意识到,其实不一定要走到判决那一步。”龙一明说。
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诉率均有所下降。数字背后,是行政争议解决方式的悄然变化——从更多依赖司法裁判作为终点,转向在过程中主动发现和修正问题。
在龙一明看来,行政诉讼的意义,并不只是分出对错,更在于通过一次次具体案件,让行政行为不断校准方向。
当“为什么败诉”不再只是案卷中的一行理由,而是被反复翻看、提前提醒、认真对待,法治,正是在这样的细微处,向前挪了一厘米。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郭薇灿 朱丽萍
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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