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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有说法|安全生产违法,罚款就够了吗?
2026-01-06 15:33:15 字号:

时刻有说法|安全生产违法,罚款就够了吗?

红网时刻新闻1月6日讯(记者 郭薇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罚款、停业、整改。但在一些情况下,事情并不会止步于行政处罚。

1月6日,在湖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省应急管理厅在答记者问环节明确回应:对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并非二选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危险作业罪为例,如果企业或个人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违规生产、经营、作业,危及公共安全,即便事故尚未发生,也可能触及刑事追责红线。

省应急管理厅介绍,近年来,湖南已依法办理了一批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形成了“该罚就罚、该移就移”的工作共识。

在实践中,哪些案件应当从行政执法移送刑事司法,一直是基层执法中的难点。为统一尺度,湖南应急管理部门系统梳理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正向衔接事项清单,细化案件移送、证据固定、后续追责等流程,避免出现“该移不移”“以罚代刑”的情况。

同时,通过案例指导、执法课件培训等方式,明确“现实危险”的认定标准,让基层执法人员在面对复杂情形时有章可循。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已向司法机关移交多类涉嫌犯罪案件,包括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一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管理部门强调,行刑衔接的目的,并非简单加重处罚,而是通过形成完整的责任闭环,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事故发生。也就是说,不是事故发生了才追刑,而是该追刑的,不能只罚款了事。

安全生产领域的行刑衔接,本质上是在回答一个问题:生命安全的底线,能不能被“罚过去”?

答案是明确的。当违法行为已触及刑事风险,行政处罚不是终点,刑事司法必须跟上。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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