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夏旭臻)2026年初的雨雪天,溆浦县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群六七十岁的老人。他们被拖欠工资已长达九年——2017年,他们跟随包工头参与当地自来水工程建设,六万余元工钱至今未结,多次讨要无果。最终,在县人民法院驻乡村振兴工作队的指引下,老人们前来申请法律援助。

接手案件后,法律援助律师第一时间展开调查。通过实地走访与案件检索,律师发现了关键症结:包工头不仅身负多笔债务,且已被法院纳入强制执行名单,早已外出失联,即便启动诉讼程序,老人也可能面临“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维权之路刚有微光,便又陷入僵局。
但律师并未放弃,转而从债务履行的可能性中寻找突破口。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包工头的父亲。得知老人们的遭遇后,他主动提出“愿意替儿子还清欠款”,让停滞的维权案出现了转机。可父亲自愿代偿债务是否具备法律依据?这成为化解纠纷的关键。
经检索,《民法典》第552条“债务加入”制度明确: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这一法条为父亲的代偿意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也为纠纷化解找到了精准路径。
在法律援助律师与驻村工作队的共同调解下,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协议:包工头父亲先行支付1万元欠款,剩余款项在两年内分期付清。至此,九年悬而未决的欠薪纠纷,借助精准的法条适用与温情的调解沟通圆满化解,既维护了老人们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王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