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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纷有“法”|调解工作室成为基层治理“好帮手”
2026-08-07 18:56:50 字号:

解纷有“法”|调解工作室成为基层治理“好帮手”

编者按:《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已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基层治理与依法解纷提供制度依据。

即日起,红网时刻新闻推出“解纷有‘法’”系列报道。专栏聚焦《条例》核心条款,特邀专家权威解读,阐释条文内涵、适用场景与落实要求,帮助群众读懂条例、依法解纷,也为各责任主体开展化解工作提供参考。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璇 长沙报道

两个月线上调解,为挖机师傅追回被拖欠的劳务报酬;多部门联动、心理疏导,帮助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握手言和。一个个看似不同的矛盾,为何都能得到妥善化解?

关键就在于专业调解力量的深度参与。

近年来,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知识产权、平台经济等领域矛盾纠纷呈现专业化、多样化、新型化趋势,仅靠传统调解力量,已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解纷需求。

《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十三条,则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品牌调解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从“有地方调”到“专业的人调”

《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十三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推动婚姻家庭、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教育、旅游、土地承包、金融保险、平台经济、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重点领域、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服务,并加强指导和监督。具备条件的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可以依托调解组织设立个人或者团队调解工作室。鼓励个人或者团队调解工作室创建品牌调解室。

这一条款既回应了新时代矛盾纠纷的新特点,也为湖南打造专业化、品牌化、多元化调解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纠纷具有鲜明的专业属性。

例如,劳动报酬纠纷往往涉及劳务关系认定、工时核算、证据固定;婚恋家庭纠纷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伴随着情绪疏导、心理干预、未成年人保护等综合需求;知识产权、人工智能、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纠纷,则需要具备相应行业知识和专业背景。

第十三条正是针对这一现实需要,明确提出支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并鼓励打造品牌调解工作室,推动人民调解由“大而全”向“专而精”发展。

这意味着,未来调解不仅有人管,而且由更懂行业、更懂专业的人来调。

两起案例,看专业调解如何发挥作用

实践中,第十三条已经在基层治理中不断落地见效。

前不久,天心区综治中心汤俊杰群众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劳务报酬纠纷。由于双方仅有口头约定,证据主要依靠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且欠款人长期失联,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员没有简单“劝和”,而是围绕施工时段、实际工时逐项核对,经过两个月线上沟通、多轮核算,最终促成双方重新确认工程量和费用,当场履行付款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另一边,在婚姻家庭领域,天心区综治中心邹美红工作室面对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房产分割、房贷承担等复杂的家庭纠纷,则创新运用“心理调解+多部门联动”模式,联合法院、公安、妇联及人民调解力量共同参与。

心理咨询师负责情绪干预,法院工作人员释明法律规定,妇联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角度开展劝导,各部门协同发力,最终促使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实现家庭关系修复,也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

两个案例虽然类型不同,却体现出同一特点——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复杂纠纷由多元力量共同解决。

品牌调解室不是“挂牌”,而是专业能力建设

湘潭大学副教授黄艳好表示,第十三条是《条例》的一项制度创新。传统人民调解更多依赖经验,而随着新业态不断涌现,专业知识越来越成为调解成功的重要保障。《条例》明确支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就是要让懂行业、懂法律、懂心理的人参与矛盾化解,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条例》鼓励创建品牌调解室,并非简单挂牌命名,而是通过培育具有专业特色、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调解团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带动基层调解整体能力提升。

当前很多矛盾已经不是单一法律问题,而是法律、心理、社会关系等多种因素交织。品牌调解室应成为整合司法、行政、行业组织、社会力量的重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专业调解不是替代人民调解,而是在人民调解基础上的能力升级。”黄艳好认为,第十三条最大的价值,在于让人民调解更加精准、更具针对性,更符合现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

从“一名调解员”到“一支专业团队”,从“群众工作室”到“品牌调解室”,《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十三条勾勒出新时代人民调解专业化发展的路径图,也为基层治理注入了更加专业、更有温度的解纷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编辑: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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