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岳阳报道
人明明还在岗位“打卡上班”,工资却没了,劳动合同也被解除了。
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诉称,公司通知其从B地调往C地工作,他不同意,继续留在原工作地点打卡。公司多次催促无果后,以其连续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一直在打卡,怎么能算旷工?”他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相应工资。
法院怎么判?
公司通知调岗,员工留在原地打卡
王某是某公司销售部门的一名业务员。2022年4月,他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载明:工作地点根据公司销售区域确定,公司可以因工作需要,结合员工能力和表现调整岗位。
2023年2月,王某曾从A地调岗至B地工作。
2024年8月,公司又通知王某,从9月1日起,工作地点由B地调整到C地。公司解释称,C地市场需要开拓,希望借助王某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推动当地业务发展。
王某不同意调岗,申请继续留在B地。此后,公司多次通过邮件说明调岗原因,催促他到C地报到,并明确这次调整只是工作地点变化,岗位和职责内容没有变化。
然而,王某没有去C地报到,仍然留在原来的B地打卡。王某拒绝到C地报到后,仍在原工作地点打卡。不久后,公司以王某不服从调动、连续旷工3天以上为由,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在他看来,自己一直在上班,公司却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于是,王某先申请仲裁,因不服仲裁结果,又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并支付调岗通知发出后“原地打卡”期间的工资。
调岗有没有依据?法院看了这几点
法院认为,问题不只在于“有没有打卡”。
首先,劳动合同中关于“调岗”有明确约定,表明王某明知且认可其工作地点存在异地调整的情况。同时,公司对王某的调岗与开拓市场有关,据查明,该公司对多名员工进行了工作地点调整,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这是专门针对王某个人作出的安排。
再者,王某变更工作地点后,职责内容与工资待遇未发生明显变化;并且王某的销售岗位性质特殊,工作地点不固定,公司的调岗行为具有合理性。
另外,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每月累计旷工3天、连续旷工2天、当年累计旷工5天者,给予直接辞退处理。王某曾在《规章制度培训学习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学习内容包括《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奖惩管理制度》等。
综上,法院认为,在公司合理调岗并多次通知到岗的情况下,王某未到新工作地点报到,继续留在原地点工作,属于未依约履行劳动合同。其行为已实质上脱离用人单位管理,构成旷工。
不同意调岗,应该怎么办?
当然,调岗并不意味着员工只能无条件接受。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岗位或工作地点,属于用工管理的一部分,但调岗应当具备“合理性”。
判断调岗是否合理,通常要看几个方面:调岗是否确有生产经营需要,是否严重改变劳动合同约定,是否明显降低劳动报酬,是否带有歧视性、侮辱性安排,以及劳动者能否胜任调整后的岗位。
对用人单位来说,调岗前应与劳动者充分沟通,尽量通过变更或补充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完成调岗。即使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基于经营管理需要作出安排,也应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避免以调岗变相降薪、逼迫离职。
对劳动者来说,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调岗条件等约定。遇到不合理调岗,可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拒绝,收集调岗不合理证据等正当方式,而非消极旷工或自行在原岗位“上班”。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编辑:许蘩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