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王盼)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是基层法治建设、赋能乡村治理的关键抓手,长期面临普法形式单一、传播效果不佳的困境:普法人员宣讲费力,群众却普遍存在“听不进去、搞不明白、用不上手”的问题。如何打破传统普法壁垒,让法治种子深耕乡土、浸润民心?湖南省怀化市通道县司法局立足侗族聚居地域特色、民俗文化底蕴和基层治理实际,创新探索“民俗+普法+服务”一体化工作模式,推动农村法治宣传从“单向灌输”转向“双向奔赴”、从“阶段性突击”转向“常态化浸润”、从“普法独奏”拓展为“服务合唱”,走出了一条贴合民族地区实际、极具侗乡特色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新路径,真正实现农村普法从“听不懂”向“离不开”的根本性转变。
解决“怎么讲”——让法条会唱侗歌、会演侗戏

农村普法最难的是“入耳入心”。通道县的解法是:不讲大道理,唱侗戏、弹琵琶。通道县是侗族聚居区,鼓楼议事、火塘夜话、合拢宴是群众最熟悉的生活场景。大戊梁歌会、侗年节等民俗盛会是群众参与度最高的集体活动。县司法局瞄准这些场景和节点,将法治宣传嵌入其中,让普法有了“侗味”、接了地气。法治琵琶歌唱响侗寨。琵琶歌是侗族传统说唱艺术,群众耳熟能详、喜闻乐见。普法工作者将法律条文编成琵琶歌词,用侗语弹唱。“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继承顺序、土地流转规矩,琵琶歌里都唱得清清楚楚。”一位村干部说,“村民听几遍就会哼了,道理也跟着记住了。”“我们彻底抛弃了念文件、读法条的老办法。”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把法律条文变成侗乡群众听得进的曲调、记得住的故事,农村普法才算真正落了地。”
解决“谁来讲”——让身边人讲身边法

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靠外来干部“一阵风”式宣讲,效果难以持久。通道县着力培育一支“不走的法律宣传队”。这支队伍由四类人组成:驻村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支撑;专职调解员,在一线化解矛盾中普法;侗族“款师”,以传统权威身份和侗语优势拉近距离;村级“法律明白人”,从村民中产生,讲村民听得懂的话。“款师”是侗族传统社会中主持公道、调解纠纷的权威角色,在群众中威望高、说话有分量。通道县将他们纳入普法队伍,在鼓楼议事、火塘夜话中,用侗语侗理讲法理,群众更信服、更愿意听。“法律明白人”则是从村组干部、致富带头人、返乡青年中遴选培养的本土普法骨干。他们生活在本村、活跃在田间地头,谁家有个法律疑问,随时能问、随时能答。村民评价:“都是熟人,说话不绕弯子,讲的都是咱用得上的。”这支“混合编队”各有分工、协同作战,把普法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村寨、每一个鼓楼。
解决“学来干什么”——让学法管用、好用
农民群众最务实。法律学来用不上,下次就不会再听。通道县深谙此理,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捆绑推进,让群众“学了就能用、用了就管用”。普法与调解融合。每调解一起山林纠纷,调解员就把《森林法》相关条款讲一遍;每化解一桩家庭矛盾,就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清楚。“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群众在亲身经历中学法,印象最深、效果最好。普法与服务衔接。驻村法律顾问定期坐班,群众有疑问随时解答;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面向弱势群体敞开,免费咨询、文书代写、维权代办一站搞定;公证服务主动下沉,继承、赡养、土地流转等事项上门办理。群众参加一次普法活动,往往顺便就解决了一桩烦心事。“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远,现在知道了,法律就是保护咱自己的。”一位在申请法律援助后讨回欠薪的村民感慨,“以后再有这事,心里有底了。”
解决“一阵风”——让法治教育常态化
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最大的短板是“运动式”“一阵风”。通道县的破解之道是:阵地固定化、活动常态化、服务长效化。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每个村都有了固定的法治服务点。依托鼓楼、火塘、村级活动中心,每个村都有了固定的普法阵地。依托大大小小的民俗节庆和日常议事活动,每个村都有贯穿全年的普法节点。法律顾问定期坐班、调解员滚动排查、“法律明白人”日常解答,形成了一套常态化运转的工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不再是“想起来抓一下”的临时任务,而是融入村级治理全流程的常规动作。
从“听不懂”到“听得进”,从“用不上”到“离不开”,通道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破局实践,正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侗乡群众的认可。县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民俗+普法+服务”模式,让法治阳光照亮更多乡村角落,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法治根基。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王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