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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有说法|一纸和解,留住一条生产线
2026-06-10 16:03:37 字号:

时刻有说法|一纸和解,留住一条生产线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长沙报道

421万余元租金逾期未付,银行账户被冻结,名下生产设备、不动产面临拍卖——对于一家仍在经营的新材料企业来说,一起执行案件,可能关系着生产线能否继续运转。

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在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执行和解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方案,在保障债权实现的同时,帮助企业保住生产设备和正常经营。

2023年,湖南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扩大生产需要,与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引进一批生产设备。后因市场波动、回款困难,新材料公司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累计拖欠本息及违约金共计421万余元。

随后,融资租赁公司将新材料公司及担保人湖南某化工有限公司、李某、何某、刘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新材料公司等仍未履行义务,融资租赁公司遂向开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经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不足以覆盖421万余元债务。

面对账户资金不足的现实,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拍卖新材料公司名下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全部租赁设备,同时查封并处置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

案涉设备正是新材料公司的生产设备。一旦被司法处置,企业生产难以维持,数十名员工将面临失业。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一边是被执行企业的生死存亡,执行工作面临现实考量。

承办法官认为,强制拍卖固然可能执行到位部分款项,但如果企业仍有经营基础和履行意愿,直接处置生产设备,可能使企业彻底失去造血能力,也不利于债权最终实现。

在法院引导下,被执行企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提出分期履行方案。通过分期履行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既逐步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为企业继续经营保留空间。

经法院组织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书面执行和解协议:新材料公司分期支付421万余元款项;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冻结,并撤回对租赁设备及不动产的拍卖申请。

目前,新材料公司生产线正常运营,首期款项已按约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开福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督促被执行人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确保申请执行人权益落到实处。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编辑:孙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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