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赫山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维护公平正义、塑造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司法行政工作主题,用心用情做好司法行政为民这篇大文章,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区交通道路事故调解委员会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区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赫山区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县市)、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区(县市)、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先进区(县市);邓水利同志获得了全国“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荣誉称号。
一、首抓政治建设,以党建引领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强领导班子,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执业执法,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狠抓中心工作,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不断增强
我局在防范化解重点风险、防汛、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方面,全局干职工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各项中心任务,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不懈努力。
三、深化人民调解,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第一道防线”进一步筑牢
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构建人民调解全方位、全覆盖大格局,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一站式”带来的高校便捷的调解服务,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件发生。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干部包联网格到户、人民调解纵向到底、‘三调联动’横向到边”调解网络,创新推广“1+3+X”调解新模式。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学习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健全动态排查预警和调处、管控机制,加大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确保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与益阳电视台创办“调解现场”栏目,群众喜闻乐见,收视率很高,大力宣传了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
近五年来,共排查矛盾隐患2500余件,调解矛盾纠纷23100余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540余件,基本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
四、抓好社区矫正,强化科学规范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实效得到提升
按照《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法》,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管理措施;建设并完成远程视频督查系统、远程监狱探视系统;落实刑满释放重管人员衔接安置、“必接必送”工作制度;不断加大智慧矫正建设力度,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强化刑释解矫特殊人群管控措施,严防恶性案件的发生。
截至2021年10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986人,累计解除2674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12人,其中缓刑294人,假释1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16人。
五、强化法治工作,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充分发挥好依法治区统筹参谋作用。全面依法治区办秘书室设区司法局,区司法局认真履职,充分发挥统筹参谋牵头协调作用,依法治区工作自开始考核以来,连续两年在全市排名第一。二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其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抓好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的办理,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通过近年来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案件质量评查,大大规范了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不少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效能得到不断提升。其二,注重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受理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机构改革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6件,办结84件。特别是今年行政复议机构改革后,6月以来新增案件39件,主要新增办理或咨询的复议业务类型为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其三,加强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出台《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司法局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加强法律顾问队伍的管理,各乡镇和区直政府部门能够按照要求,聘请法律顾问,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比例达100%。赫山区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全部由法律顾问、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进行决策,确保了决策的合法性。三是奋力推进“法治赫山”建设。近五年来,我局采取多种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了学法普法的力度,共开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区矫正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宪法》、《保护妇女儿童条例》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80余场次,发放普法读本30万册,环保宣传纸杯300万个,环保宣传袋30万个,法治宣传扇30万把,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六、坚持司法为民,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公共法律服务得到优化升级
我局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润三湘”志愿者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近五年来,共受理来访来电咨询108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21件,其中民案1061件,刑案76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065万元。共受理涉农民工法援308件322人,涉及金额1660万元。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