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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行政先锋丨周杜鹃
2022-10-29 22:09:31 字号:

周杜鹃,女,1986年3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法学学士,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1年参加工作,在安化清塘铺镇工作两年余,2014年通过省考考入资阳区司法局工作,从此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司法行政人。在此期间,担任过办公室文秘、法宣股一般干部、法宣股股长、资阳区委法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等职务。7年来,她怀着对司法行政事业的满腔热情,以忠诚、敬业、廉洁之心,履职尽责,秉公办事,服务群众,为“法治资阳”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单位领导和服务群众的充分肯定。在这7年期间,5次获得年度考核“优秀”,曾获评司法行政系统区先进个人、全区优秀通讯员、市先进个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通讯员等荣誉称号。

一、学无止境强素质

作为一名法律本科生,进入司法行政系统后,该同志深刻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肩负着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司法鉴定管理等职责,每项业务工作都必须有坚实的法学功底才能有底气进行指导和监督,决不能做“门外汉”。经常利用工作之余,坚持学习“依法治国”新政策和新理论,深入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坚决跟上“依法治国”的脚步。2019年是司法行政职能转型期,区政府的法制办工作移至司法局,该同志除了与前辈探讨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实务,业余时间还重新捡起《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读本进行学习,争取不掉队。

作为一名机关支部委员,该同志负责组织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经常向前辈和组织部请教党建业务,力求将支部的党建工作做实。

作为局办公室主任,不仅要做好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还要承担区中心工作任务。该同志坚持从书本中、从前辈处、从实践中归纳总结经验,弥补修缮不足,力争多方面提高自己。该同志从不敢懈怠,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争做一名踏实肯干、素质过硬的司法行政人。

二、为民服务守初心

近年来,“公共法律服务”几个字在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了。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司法行政系统正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这支队伍里,只有骄傲,没有抱怨。作为这支队伍的一员,该同志深深的感受到了使命感和责任感。

在担任法宣股股长期间,该同志组织全区执法单位到乡镇、到城区开展法律宣传,邀请律师免费为过往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在支部开展慰问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时,该同志担起了普法宣传员的角色,将法治宣传和扶贫政策宣讲相结合,走访入户中不厌其烦的为困难人群宣讲农村实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让困难人群遇事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任劳任怨求实效

该同志在工作中认识到,办公室作为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后勤保障部门,事情多而杂,连接着区级和市级主管部门、连接着领导和其他同事,不能有细微的怠慢。在局领导的支持下,经过努力,在全局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请休假制度、印章使用制度等,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大大地减少了工作中因事多人少造成的工作失误,更好地服务于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廉洁自律树形象

该同志作为纪检专干,深刻的认识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道理。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保持勤俭朴素的生活习惯,为人谦和,团结同志,朴实无华,作风严谨,在公务接待中,从不以权谋私、利用职便为已谋利;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从不参与赌博及其他低俗活动。始终维护单位和领导良好形象,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不做不利于单位和领导形象的事,不说不利于单位和领导形象的话。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把耐得平淡、努力工作作为自己的准则,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用自身言行树立廉洁自律的政法干警形象。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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