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于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3月出生,1997年9月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在为涟源司法行政工作奋斗。现任涟源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分管党群、宣传、人民调解、乡村振兴、反电诈等工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4年以来,该同志时时处处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基础,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发挥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曾获得涟源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立三等功一次。
一、坚定理想信仰,始终对党忠诚
作为一名中青党员干部,多年来肖于谟同志始终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政治觉悟较高,理想信念坚定,能坚持把对党忠诚落实在实际行动中,为大家诠释了心中有党、爱党爱国。无论何种情况下,都能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和人民事业高于一切,服从组织安排,对于外界对党的不当言论也能及时制止,挺身而出纠正错误思想。
二、不忘初心使命,牢记为民宗旨
肖于谟同志始终把“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作为座右铭,将为民服务贯彻到了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参加工作以来,肖于谟同志先后在涟源市司法局政工室、办公室、六亩塘司法所、基层股、社区矫正股任职,在每一个平凡的岗位上,面对群众都是笑脸相迎,热情招待,认真聆听群众的心声,竭尽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2017年7月,肖于谟同志被市委委派到安平镇金峰村任一支书,驻村以来,他以村为家,走访每一户贫困户,了解致贫原因,制定脱贫政策,大办各类惠民实事,成功带领一个软弱涣散、拆迁矛盾多、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摆脱了贫困,各项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表彰,连续两年被评为涟源市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优秀“一支书”,也因此成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提拔一批”的干部之一。
三、勇于攻坚克难,积极开拓创新
分管人民调解工作以来,肖于谟同志身先士卒,锐意创新,为涟源市的人民调解工作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一是“枫桥经验”在涟源市的创新发展—涟源市“屋场会”。2019年以来,涟源市全面推行“屋场会群众工作法”,开发线上“涟源屋场会”,推动形成“群众说事、屋场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就是对于排查上报的矛盾纠纷,党员干部主动登门,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当面锣、对面鼓地拉家常讲政策,调矛盾促和谐,实现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化解,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截至目前,全市共召开“屋场会”15000余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252 起,帮群众解决问题3137个,30多名重复访、越级访的当事人,经过“屋场会”评议调处后,签订息访承诺书。涟源市“屋场会”经验获中央、省多个主流媒体推介。乌兰、张宏森、李殿勋等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2020年获评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案例。二是积极化解疑难纠纷。涟源是一个超百万人口的大市,疑难纠纷历来比较多。肖于谟同志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探索建立了“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在他的带领下,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同志敢于担当,迎难而上,每年市矛盾纠纷中心要调处60件左右复杂疑难纠纷,所受理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置,至今没有出现一起信访事件。
四、强化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
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肖于谟同志坚持锤炼党性,加强自身理论修养、道德修养、作风修养,将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他是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的先进,也是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能够带头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和工作上的带头人。
五、工作表现突出,没有不良记录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4年以来, 肖于谟同志工作表现优异,团结同事,克己奉公,廉洁勤政,多次获得省、市级、县级各项奖励。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无违法违纪情况,未受纪检监察部门任何处分。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