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是湖南省司法厅请示国家司法部批准,于2000年12月成立的一家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综合性合伙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现有注册执业律师156人,实习律师43人,其中党员律师53名。曾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南省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湖南名牌”等荣誉称号。
事务所内设刑事事务部、民商事务部、公司与金融部、公司治理与知识产权战略部、房地产与建筑部、投融资事务部、银行与证券部、行政事务部、涉外事务部、并购重整与法商风险管理事务部、交通事务部、劳动法律事务部、破产与清算部、互联网与高新科技事务部共十四个专业部门及十四个专业委员会,业务范围涵盖了全部法律服务领域。
二、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全体律师规范执业
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程律师是一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法律工作者队伍。为了使大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感情上认同,理论上认同,政治上认同,道路上认同,并在执业理念、执业实践、执业作风等方面坚持正确方向,事务所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培训制度,其中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围绕中央领导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司法部、全国律协、省司法厅、省律协下发的各类文件、律师职业规范。
按照“党建促所建、党务强业务、党风正行风”的总体思路,党支部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教育党员律师时刻铭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取得了党建工作和事务所发展共赢的良好局面。
在党支部的带领下,全体执业律师以实际行动严格执行“五不准”执业纪律,在执业中“严格依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维护正义”,近五年来事务所在省司法厅一直保持着律师投诉零成立、零处罚,零惩戒,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未因执业不当引发群体性上访等事件,群众公认度高,服务质量受到委托人一致好评。
2021年10月,事务所主任兰力波律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21年9月,事务所合伙人贺特律师荣获“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2021年6月,事务所合伙人陈明胜律师律师荣获“湖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0年9月,事务所代表队勇夺湖南省直属会员所民法典知识竞赛亚军;2020年6月,在湖南省律师行业“七一”表彰暨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事务所党支部荣获“湖南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党支部纪律委员季思荣获“湖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齐雅蕾党员律师荣获“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比赛三等奖”;2020年3月,事务所合伙人彭震律师被授予2019年度“湖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
三、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管理团队精诚团结
事务所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正确领导下,主任办公会按照“做中国一流、湖南最好和最有幸福感的律师事务所”的目标,就更进一步建设团结、勤勉、奉献、高效的管理团队而不懈努力。事务所制订了五年发展纲要,对于事务所的制度建设、人才培养、文化建设、业务开拓、文明创建等进行规划,完善了《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及《主任办公会成员考核制度》,对增强主任班子成员任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事务所主任办公会议严格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机制,使事务所管理更加民主、科学,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班子成员紧密团结、作风务实、气氛和谐、务实奉献,共同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事务所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完善了《法律文书审批制度》、《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管理办法》、《会议培训制度》、《客户访问制度》、《部门考核办法》等制度。上述制度的实施对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事务所的影响力,激励业务部门开拓业务具有重要的意义。事务所还创设了事务所新增合伙人必须征得党支部审查同意的制度,保证了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彰显律所文明形象
事务所律师积极参政议政,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长期以来,事务所律师始终坚持投身社会治理,服务地方立法,推动依法行政和行业治理,在律师职业上发挥更大作为。事务所律师不仅有为地方立法项目直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还多次参与省内重要立法项目的听证、调研会。
(一)为立法工作提供专项服务,参与重大立法研讨会、论证会,助力建设法治湖南、法治政府。
2020年4月,事务所李理、柳卫攀、黎之昊、郝雨薇律师接受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委托,先后负责《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修改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论证和草案起草专项法律服务项目。2021年5月,事务所兰力波主任、柳卫攀、裴一霖律师接受长沙市民政局的委托,负责《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立法修改专项。地方立法工作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在参与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和立法修改的过程中,律师团队始终秉承着专业、优质高效的理念,最终圆满完成了立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此外,事务所多名律师都曾受邀参与我省重大立法的听证、调研会,并作为律师界代表陈述专业意见。兰力波主任于2020年4月22日参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立法听证会。李理副主任于2021年9月参加湖南省卫健委组织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修改专家论证会,并于2019年12月12日应邀参加湖南省司法厅召开的关于《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论证会。戴亚军律师于2019年3月12日应邀参加湖南省工信厅组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座谈会。彭震律师于2018年12月29日应邀参加《湖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挂钩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何亚伟律师于2018年4月27日参加《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彭震律师于2016年7月13日受邀参加《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立法听证会等等。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事务所潘志勇律师在担任湖南省政协委员期间,通过总结多年服务民企的律师执业经验,探索研究破产案件的预重整制度,搭建“政法商”联运机制。潘志勇律师先后在2018年、2019年的湖南省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建立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助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的提案和《关于建立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落实、帮助民营企业有效纾困,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提出要构建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获得社会的广泛关注,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并通过实践运用,成功帮助湖南省内外多家陷入危机的民营企业获得新生。
2021年,事务所李理律师在雨花区人大会议期间,先后提出了《关于加强公共政策干预雨花区家政服务市场管理的建议》、《关于在“十四五”规划期内新建公办托育机构及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议》、《关于建立并加强雨花区服刑人员困难子女及刑事被害人困难子女帮扶体系的建议》、《关于改善人居环境及建设地标性文化公园的建议》多份建议,其中《关于在“十四五”规划期内新建公办托育机构及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议》获评“2021年度雨花区优秀建议”,李理律师也被评为“2021年度雨花区优秀人大代表”。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