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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入境引发疫情,肖某、邓某,被立案侦查
2022-02-16 17:33:03 字号:

2月16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通报一则警情:

2月15日,郴州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确诊病例为肖某、邓某康。经查,2月14日凌晨4时,肖某、邓某康通过非法途径从香港入境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尔后利用提前准备的车辆和手机经高速公路进入郴州。肖某、邓某康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罪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报道——

郴州报告2例香港返郴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轨迹公布

2月15日,郴州市报告2例香港返湘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经初步判断,2例确诊病例肖某、邓某康于2月14日清早从香港入境,再经广东珠海自驾入郴。

疫情发生后,郴州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进入应急状态,第一时间开展流调溯源、追踪排查管控、区域核酸检测等工作,并对肖某、邓某康2人居住酒店及其他涉及活动场所开展环境监测和消杀。

截至2月15日10时,已经排查出密切接触者和重点人群842人,并根据肖某、邓某康的活动轨迹划定重点区域,落实管控措施。

经核查,肖某、邓某康的活动轨迹为:

2月14日凌晨4时两人从香港坐船,早上5-6时左右到达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6时左右两人从珠海自行驾驶私家车(车牌号:湘L·L4159),经乐广高速于当日16时左右从郴州西高速出口驶出;

16时21分两人自驾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进行核酸检测;

16时55分-17时08分自驾在北湖区骆仙路食品加工城茶油猪脑壳盒饭店及附近建国副食店分别购买盒饭和香烟;

17:30左右两人一起入住北湖区南岭大道金地酒店,之后未外出;

因其检测结果和复查结果均为阳性,2月15日清早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北湖区、苏仙区及市直各学校、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

2月15日,郴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确保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形势,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湖区、苏仙区及市直各学校、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暂定于2月20日报到,2月21日正式上课。其他县市开学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因延期所耽误的课程,可以在周末补齐,不得另外收费。

二、延期开学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学生实际,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指定班主任和专任教师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任务,定期向学生了解情况。学校应利用家长QQ群、微信群等途径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学生的身 心健康。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好假期的监护责任,督促孩子按学校的假期学习安排完成学习任务,尽量居家不外出,注意防护。

三、延期开学的学校不得提前通知教师到校开展集中培训、学习、组织教学活动等。延期开学的学校及幼儿园尽量采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电话等现代通讯方式安排工作,督促教师在假期制定好新学期教学计划、在家做好备课等开学准备工作。

四、各学校在防控期间不得对外开放学校场地,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延期开学的学校不得安排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集中自习或返校活动。各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实习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做好实习学生安全防治教育,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对于暂未开展而即将 开始实习的学生,要立即与实习单位衔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延期开学的学校要做好延期开学应对方案,提前做好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提前做好校园消杀、人力和资源调配以及学习进度调整等工作。

六、严肃纪律。严禁延期开学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任何名义通知学生提前到校开展实习实训、线下辅导答疑、违规补课等,严禁延期开学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提前开学,严禁教师家教家养,严禁学科及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延期开学期间组织学生培训,严禁组织学生研学旅行、社会实践等学 生聚集性活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市教育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面向社会征集违反上述规定的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顶格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735-2884485。


北湖区全区暂停公众聚集性活动

2月15日,北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北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暂停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按照“非必要不举办” 的原则,全区暂停公众聚集性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公众聚集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

二、各地不再组织举办下列公众聚集性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其他可能造成人员聚集的活动。

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律停止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已取得许可的,一律延期或取消举办。

四、电影院、棋牌室、网吧、KTV、游戏厅、酒吧、健身场、密室所等密闭场所暂停开放。

五、公园、商场、超市、景区、办学机构、“三站一场”、高速路口等地必须做好消杀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健康登记、扫码测温、消毒通风、一米线、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疫措施。酒店暂停接办5桌以上各类宴席,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私人组织聚会聚餐等控制在 10 人以下。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立即责令停止举办,并依法依规追究主办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具体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外通知。

来源:湖南普法网综合

编辑:徐箐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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