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据12月7日《法治日报》报道,2017年5月,河南周口的老朱在工地触电受伤,法律援助律师依法为其讨回医疗等费用共计33万余元。像老朱这样的低收入者,成为周口市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后的最大受益者。时下,不少地方的法律援助工作都逐步扩大援助范围,进一步简化程序。有的地方还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援助事项,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同时“一援到底”,避免受援者多次奔波。
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是诸多司法行政机关的共识。这当中,废除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制”,改经济困难证明为经济情况说明,是重要举措之一。
自有法律援助制度以来,经济困难证明往往是申请法律援助的前置条件。而开经济困难证明并非易事,申请人往往要跑不少单位,有时还可能“一事跑全城”甚至跨城开证明。因为无法提供“适格”的经济困难证明或经济困难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少申请人无法得到法律援助。这也成了申请人权益维护或权益实现的难点、堵点、痛点之一。
有鉴于此,今年8月20日修订通过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法》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的门槛,对经济困难状况证明作出了调整。根据该法,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等四类法律援助申请人,确立了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规则。
如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主动作为,有些改革举措甚至做到了法律正式落地之前,把可选项变成了必选项,让一些民众可以提前享受到法律的利好,这值得点赞。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减轻申请人的负担,提升申请法律援助的便利性,不少地方都在积极改革、作为。目前,已有多省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援范围,还有的地方通过使用福利彩票专项公益资金,让具有公益性质的法律援助之光照射更多的人、更多的事。
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大都属于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大都属于急难愁盼事。法律援助降门槛也是在化解民众的“急难愁盼”。这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具有积极意义。
某种角度上说,法律援助的门槛也是民众权益实现的门槛、民生保障的门槛,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无论对公众还是对社会,都是一件好事、实事。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李英锋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