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1月16日,陕西榆林。12岁女孩小文在网上看到一条附有自己“偶像”私人QQ的视频,小文添加好友后被拉入群。群内不仅有“偶像”在唱歌,且联系其助理还可以领1888元,最终小文被骗8万8千余元。(11月28日 人民网)
近些年来有关“未成年人追星被骗”的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不法分子利用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的追星心理,以加入明星私聊、拿到明星签名照、参加明星举办的活动等为诱饵,在线上一步步引导粉丝们按照他们的要求操作,从而骗取钱财。这种网络诈骗手段可能会被成年人轻易识破,但对于心智发展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极易被眼前的“奶酪”所迷惑而掉入“陷阱”中。这也从侧面折射出当前“追星低龄化”的社会背景下,未成年追星现象背后存在诸多隐患。
基于“投射心理”作用下的追星本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也是一种正常的情感需求和心理寄托。但当追星与“粉丝经济”结合、和“氪金”挂钩,资本的力量就足以吸引不法分子纷纷投机,懵懂单纯的未成年人便成为他们实施诈骗的“目标群体”。据《2020年中国经济市场发展规模现状及未来前景分析报告》的数据,追星群体中00后接近70%,其中14.89%的人每月会为追星花费5000元以上。对于无收入来源的未成年群体来说,如此高额的追星消费,无疑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
与此同时,由于未成年人辨别能力较弱,容易被别人操控、利用,甚至偷用父母等他人信息违规注册借贷平台账户,贷款追星消费。长此以往,这种行为不仅影响青少年形成理性稳健的金钱观,还会危害正确价值观的塑造,使他们丧失对社会信誉与友善应有的信服、敬畏与尊重。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应该把“未成年人追星被骗”简单归咎于青少年的不理智,它其实也是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隐患的一个缩影。而营造网络清朗安全的空间环境,需要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在按下追星诈骗“暂停键”的同时守住未成年人的“钱袋子”,引导青少年提高警惕,理智追星。
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首当其冲履行教育义务。一方面对孩子的追星行为要理性对待,既不要视而不见,也不能责备打骂,要给予他们关爱与信任,心平气和地交流沟通。另一方面,家长要在数码产品、网络使用上负起监督引导责任,对手机支付进行加密,不时更换密码,防止孩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手机消费;并告知孩子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个人社交帐号、密码告知他人,不要随意转发或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借此提高未成年人的信息保护意识和防诈骗意识。
学校方面应设置相应的心理教育课程,加强网络诈骗防范教育,通过反面典型和正面引导两方面的工作,向青少年传递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塑造理性健康的追星观念。国家在加强打击网络诈骗团伙的同时利用法律威慑力的作用,加大对欺诈未成年人行为的处罚力度。除此之外,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在内部规范、外部监管的前提下,给未成年人构建一个安全的追星环境,同时树立起良好的价值导向,帮助未成年人理性追星、快乐生活。
文/李颖 (湖南师范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李颖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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