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要求,为开展好我省“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2021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深入宣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
四、时间安排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五、具体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分场活动的方式进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协调。12月3日安排“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11月29日至12月5日共安排8个分场主题活动,由相关责任单位分专题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12月3日,在长沙举行“2021年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纪念第8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展示我省“七五”普法和今年依法治省取得的成就。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的新高潮。
主办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
(二)宪法学习宣传分场主题活动
根据党中央关于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有关精神,2021年“宪法宣传周”举办八场主题活动,分别是: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宪法进宾馆(景区)。
各主题活动由省司法厅统一协调安排,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各市州司法行政部门配合主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组织实施既有地方部门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
1.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2.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法治学校、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援助法、反食品浪费法、疫苗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3.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举办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4.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宪法宣誓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牵头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5.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作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推动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省工商联组织开设民营经济法治建设专场。省总工会组织开展全省工会“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省工商联(负责民营企业)、省总工会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军队律师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由各地司法局商驻军单位实施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
8.宪法进宾馆(景区)主题活动。结合文化旅游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宾馆、景区等文旅场馆持续开展宪法宣传。在全省星级宾馆和4A级以上景区摆放宪法文本,利用景区宾馆电子显示屏等平台进行宪法宣传。开展宪法有奖答题活动,鼓励游客参与宪法知识竞答。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其他重点活动安排
1.开展千屏联播宣传宪法。利用覆盖全省14个市州的大小屏,千屏联动刊播宪法日主题海报、预告等内容。
2.开展宪法宣传全省联播和直播活动。现场邀请法治日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体现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六、宣传报道
1.请湖南日报、湖南广播电视台、红网、潇湘晨报及所属网络新媒体平台转载中央媒体报道。
2.请湖南广播电视台做好我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报道。
3.请湖南日报、湖南广播电视台、红网、潇湘晨报及所属网络新媒体平台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主题宣传海报)。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力戒形式主义,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地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宣传整体效果。请各市州司法局、各责任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省司法厅。(联系人:曹为,联系电话:0731-84586173,邮箱:fzxc168@163.com,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徐箐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