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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只有守好“洁”才能过好“节”
2021-09-18 16:20:19 字号:

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临近,各地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给予通报,进一步严明纪法、整肃作风,教育和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切勿以身试法、追悔莫及。

自从党中央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和提出反“四风”要求以来,党风社会风气大有好转。但每逢节假日,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明知故犯,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这又是为何呢?!表面上看是“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和“不会抓我”的特权思想,本质上却是政治意识不强、理想信念的严重缺失,才会在重要节点“失守”。这也充分表明“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并且变着花样、披着各种外衣“重出江湖”。

要守好“洁”,就要守住绝对忠诚之心。对党绝对忠诚,听起来好像很大、很空,但在关键节点,这却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是党员干部的政治操守和政治生命。对党忠诚,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心中有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坚定理想信念是终生课题,需要常修常炼,要信一辈子、守一辈子。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将理想信念贯穿于全部工作生活中,养成一种习惯、化为一种境界。

要守好“洁”,就要守住清正廉洁之心。廉洁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基石,是成长成才的良药。党纪国法是每个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守住清正廉洁之心,就要对法纪心存敬畏,始终维护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权威,坚持依法依纪办事、廉洁从政。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应紧绷遵守法纪这根弦,恪守“不贪为宝”的人生信条,抵挡住各种诱惑,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

要守好“洁”,就要守住爱民为民之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常怀爱民之心、饱含为民之情,通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了解群众需求,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作者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正义网

作者:秦晓媛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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