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在四川成都某店铺用餐时,劝阻邻桌食客不要在室内场所抽烟未果,反遭到吸烟者语言攻击并被泼不明液体。对此,该店铺加盟的公司表示,对涉事店铺处罚5万元,如再有此类事件发生立即关停,取消加盟资格。吸烟者也已道歉并赔偿。
我国早在2011年就明确规定,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然而在公共场所吸烟仍然屡禁不止,甚至由此引发的肢体冲突也并不少见。如湖南长沙地铁工作人员劝阻吸烟反被骂,湖北荆门好心人电梯劝阻吸烟反被打……
吸烟不仅危害自身健康,二手烟还会对他人健康产生影响。吞云吐雾畅快一时,却是对他人健康权的侵犯。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是吸烟自由的前提。面对“豪横”的吸烟者,商家不应畏首畏尾,独善其身,而是应该严格履行义务,一方面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志及举报热线,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对于室内吸烟者进行有效地劝阻、制止,对于不听劝告者,应及时取证和举报。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处罚力度,鼓励商家、顾客提供举报线索。给善意劝阻者更多支持和鼓励,给违规者以法律震慑。唯有奖罚分明,才能让劝阻者有更多的底气,将控烟落实到底,让更多人能够自由地呼吸到清新的空气。
来源:正义网
作者:何慧敏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