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表彰了一批全国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和个人。
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湖南省纪委监委、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司法厅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娄底市尚同军案专案组、长沙市公安局、怀化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公安部打击长江流域黑恶势力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岳阳专案组、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郴州市陈杰人案专案组、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衡阳市石峰案专案组8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湖南15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14名表现突出的厅局级干部荣获嘉奖。
参会获奖代表纷纷表示,将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强大动力,认真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精神,锐意进取、再接再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据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依法打掉涉黑组织170个、涉恶犯罪集团和团伙1542个,办理了文烈宏案、夏顺安案、“操场埋尸案”、陈杰人案、尚同军案、石峰案等一批大要案件,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2665起,查处涉案财产222亿多元;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548件13132人,一审、二审分别判决2278件10885人、1213件7884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33件,移送司法处理320人。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八类主要案件同比下降近29.7%,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2020年全国扫黑除恶民调显示,湖南群众满意度达9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