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大力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周上 彭瞻 王津津)为进一步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升道路交通安全。3月份以来,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辅警坚持“打”“管”结合的原则,分别在电动自行车出行率较高的区域为重点管控路段,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以及违法加装太阳伞的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违法行为驾驶人积极开展针对性教育,强化其安全驾驶意识。同时,结合开学季,在学校门口通过向家长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单,开展“戴头盔、办牌证、靠右行”及摩托车“限两人”的文明交通宣传,切实提升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本次整治行动,大队共查获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223起,其中酒驾10起,不戴头盔112起,违法载人13起,涉牌涉证69起,其他违法行为19起。查获电动车违法行为75起。切实有效打击了一批摩托车、电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周上 彭瞻 王津津
编辑: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