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表谢意。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田宇锋 罗圆)2020年9月,汝城法院受理蒋某华申请执行丘某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并未按传唤时间到庭履行,电话沟通也并无履行意愿。案件承办人田宇锋认真分析了案情,并做出了执行预案。本案执行标的20万元整,被执行人丘某才系广东省普宁市人,目前在深圳市华强北哈曼数码广场经营通讯器材店,店面合同租期还剩一个多月,如果合同到期后,被执行人不再续租将无法知道被执行人去向,其户籍地又在广东普宁,在深圳工作已十多年,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再回老家工作,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在深圳的住所地。
考虑本案案情,案件承办人田宇锋立即带领两名法警驱车赶往深圳市华强北哈曼数码广场邱某才经营的通讯器材店执行,邱某才面对法院执行干警态度强硬,不愿履行。本院依法将邱某才拘传至汝城县法院,并对邱某才做出了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拘留期间被执行人邱某才仍无履行意愿,其家属也并未帮其履行。
承办人认为邱某才能在深圳市最繁华的数码广场经营数码店,而且档口位置好,不应该没有履行能力。根据分析,本院执行人员到深圳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调取了邱某才的微信转账交易记录,记录显示邱某才每个月交易流水有上百万元。根据流水分析邱某才并非没有履行能力,而是逃避执行。调取证据后,承办人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邱某才自知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受到刑事处罚,遂主动联系妻子将执行款打进了法院账户,并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放弃了利息部分的追偿,该案顺利结案。
“千恩万谢表达不了我现在的心情,感谢汝城法院的执法迅速及执法力度”。申请执行人拿着锦旗走进法院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一面小小的锦旗,承载着的不仅仅是申请人激动的心情,更是对汝城法院执行工作与执行干警的充分肯定。执行,我们一直在路上,并且满怀热血与激情!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田宇锋 罗圆
来源:法治湖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