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英正在参与学术研讨会。
湖南大学法学院“法伴青春,呵护成长”普法进金鹰小学。
红网时刻 记者 崔莉 长沙报道
她,从学习法律到宣传法律,从法治宣传参与者到组织者,从法治研究到宣讲法律。15年来,身份和角色发生了巨大转变。但有一种精神始终不变,就是她对普法事业的热爱永远保鲜。她叫罗英,是湖南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教授。
从学生到工作,坚持——让她成为普法的行家里手
罗英回忆,第一次为社会提供法律帮助是在读大三时,当时被遴选为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现更名为“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志愿工作者,每周定期在中心值班,那时候就觉得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人们解决法律问题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
研究生时,罗英就开始正式代理老年人维权案件,为弱者免费打官司。还积极参与编写“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手册”等系列丛书,系统整理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常见法律问题。
学生时代良好的普法志愿经历让她收获了“以所学服务社会”的快乐,更加坚定了将普法事业坚持到底的信念。2018年罗英调入湖南大学法学院工作,她开启了人生新的普法之路。
在2019年岳麓区区校共建大学生法治联盟座谈会上,罗英大胆地提出“区校共建大学生法治联盟可以往公共法律服务方向作出努力。”同时,她还参与到湖南大学法学院和长沙市司法局的战略合作中,与同事一起推动成立了湖南省首家公共法律服务研究中心——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研究中心。2020年6月,在罗英的积极建言下,岳麓山国家大科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这为湖大法学院师生又增添了一块普法宣传的阵地。
罗英告诉记者:“接触普法15年来,从过去的被动普法到现在的主动普法,法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前的法治需求更大了,随着新技术的发展,普法的手段也是更加丰富了。”
“线上+线下”、“校内+校外”合力宣传,传递法治光芒
是一名法律人,同时也是一名老师。她立足三尺讲台,发挥自身优势,坚持在讲台上传播最新的法律知识,让学生拥有较强的专业素养。除此之外,她还为全校学生拍摄法治宣传的微视频课程,提升学生在防范校园贷、金融风险、电信诈骗等方面的能力。
疫情期间,她以“全民抗疫的法治力量”为主题,打造精品党课视频,宣讲疫情防控中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与成效,用鲜活的事例来证明法律的重要性,加深学生记忆。
罗英介绍,每年还会组织学生普法进小学、进高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去年10月,她领导开展的“法伴青春,呵护成长”活动在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小学举行,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为题材,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生动地对学生开展普法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对法治的信仰。
“12·4全国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也是罗英打造的又一个普法品牌。她与学生组织“线上普法”活动,通过“hnu法学院”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更新与宪法相关的知识。开设“微信答疑”、“邮箱答疑”等多种线上渠道,让学生充分参与到普法中。
据了解,湖南大学法学院共与长沙40家企事业单位共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加强校企合作、区校共建,组织学生开展普法社会实践,形成了一个稳定的普法体系。
建言献策,她为法治湖南建设添砖加瓦
作为一名高校的法律教育工作者,罗英深感普法不仅要宣传纸上的法理与法条,还应当积极参与立法活动,在社会实践的大熔炉中去深入了解法律与法治的实际运动状态。
每年暑假,她都会积极组织团队开展“三下乡”活动,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社会调查的同时,送法下乡进社区,在实践活动中带领学生受教育、长知识、做贡献。
去年,罗英受邀赴北京参与《产品质量法》修改重要问题学术研讨会。她以“构建多元共治的产品质量治理法制:《产品质量法》修改的方向”为题,向有关领导和与会专家作报告,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肯定。2016年撰写的智库报告《关于加快推进质量促进法立法的几点建议》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的肯定性批示。
据了解,罗英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领域深耕多年,取得了一定成绩。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在《行政诉讼法》、《食品安全法》修改之际,她曾赴多地为质检系统和司法系统举办法治讲座50余场,可以说法治讲座已遍布全国。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崔莉
来源:红网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