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现场。
法治湖南网9月22日讯(通讯员 刘建强 李军锋)9月21日,由湘潭市司法局联合湘潭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民法典宣讲进村(社区)”活动在韶山拉开帷幕。此后1个多月里,以法学研究生为主体的普法志愿者团队将走进湘潭各地基层开展64场宣讲。
当天,共有3场宣讲先后在韶山市清溪镇花园村、银园村和火车站社区举行。上午9时,花园村会议室里座无虚席,包括全体村组干部在内的100余名村民前来参与。普法志愿者曾震以《民法典下的农村土地制度》为题,结合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征收补偿、耕地保护制度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进行了宣讲。村民朱小林自始至终听得很认真,他说,花园村地处城乡结合部,大家都希望能多了解一些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
5月2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议通过的第二天,湘潭大学法学院就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民法典宣讲团。宣讲团发起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爱民介绍,宣讲团组建了两支专业队伍,一支是专家团队,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至今已开展了近百场宣讲;另一支是基层普法团队,主要面向社区街道、田间地头普法,此前他们已奔赴湘西十八洞村和张家坪村开展了宣讲。
基层宣讲团领队老师连光阳副教授介绍,法学院充分利用法律诊所、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法律咨询社等专业学生社团平台,遴选了36位优秀学生组成普法志愿者宣讲队,其中研究生27名,本科生9名。活动开始前,宣讲团与各村(社区)提前沟通,量身打造了民法典视野下的农村土地、婚姻家庭、继承、物业管理制度等宣讲主题。志愿者宣讲团还开展了专门培训、集体备课,对讲课语言和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宣讲能紧扣老百姓感兴趣又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展开。这轮基层宣讲活动将持续到10月23日,走进全市64个村(社区)宣讲民法典。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刘建强 李军锋
来源:法治湖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