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改委出台《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提出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近期,有关产权保护的政策密集出台,让广大企业特别是不少正在面对疫情冲击、承受经营压力的企业吃下“定心丸”。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到2016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从甄别纠正一批涉及产权的冤错案件到去年底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领域的首个中央文件出台,我国营商环境越来越好,企业财产财富安全感不断提升。
“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又一次体现了党中央对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
从长期来看,加强产权保护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
近年来,执法扰企、债务拖欠等问题已经逐步得到解决,但在个别地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等现象仍然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随意调整规划等失信行为偶有发生。下一步,只有不断加强产权保护,市场主体才能拥有稳定良好的经营预期,才能心无旁骛地投资兴业。
从当前来看,加强产权保护是激发企业活力的有力手段,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所需,要瞄准短板、尽快补齐。
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眼下面临一些困难。这种情况下,必须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一方面要通过减税降费、减租降息、金融扶持等纾困惠企举措,让企业站稳脚跟,另一方面则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加强产权保护等来稳定企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站得稳了,预期好了,1亿多市场主体就能释放出蓬勃活力,中国经济就能成功穿越风雨。
在当前形势下加强产权保护,态度要一以贯之,思路要一脉相承,举措则要因时而变、务求实效。对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要高度重视、严惩不贷,对一些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债务等特殊问题,有关部门应审慎适度,尽量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为纾解企业融资难题,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依法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我们高兴地看到,近期有关部门出台的这些举措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充分尊重与关爱。
有恒产者有恒心。相信随着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落实,越来越多企业将进一步增强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中国经济将拥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人民日报》(2020年08月26日18版)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