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为安化县人民法院送上锦旗。
红网时刻讯(通讯员 曾来生 吴铮 姚晶 蒋韶)近日,某保险公司为安化县人民法院送上了锦旗,感谢安化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3月份,阮碧强法官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诉被告刘某、詹某、两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中被告詹某驾驶拖拉机行驶至龙塘镇沙田村路段会车时超车,影响同方向行驶的原告李某驾驶的摩托车,致使原告驾驶车辆在躲避时撞至右侧被告刘某未按规定停靠的客车,造成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原告李某的左耳聋评定为八级伤残,脑软化灶形成评定为十级伤残。刘某与詹某的车辆均购买了保险,事故均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在庭审中,两保险公司均对原告李某的伤情提出异议,经重新鉴定,鉴定机构认为如本次外伤前左耳听力无明显障碍,可认定其左耳听力下降为本次外伤所致,仍维持一处八级伤残及一处十级伤残的结论。主审法官秉着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经过详细的庭审调查,积极联系为原告治疗伤情的医院进行医疗调档及治疗情况的调查,发现原告李某入院记录记载:“小时候有左侧听力全聋”情况。经过主审法官的释法教育,原告承认了耳聋与本案无关,也对该行为感到羞愧。主审法官依法进行了责任认定,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曾来生 吴铮 姚晶 蒋韶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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