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4日讯(通讯员 张智武)8月3日,省司法厅机关院内办公区、家属区新施划消防车专用通道、专用标线、普通车辆禁停标志等与院内消防安全相关的标线、标志全部投入使用。这是省司法厅落实司法部、省消防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提升机关院内消防安全水平的具体举措。
省司法厅党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专题听取厅机关院内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汇报。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消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为目标,持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为维护厅机关大院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厅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级巡视员黄春阳主持召开消防安全调研论证会议,审定《省司法厅机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对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根据实施方案,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及时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对物业管理区域占用、堵塞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闭消防车通道,占用或改变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用途以及违法占用公共区域容易形成潜在消防隐患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目前,院内各主要道路消防通道标识、重要路段消防警示标牌已施划、树立完成,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同步跟进,每天24小时专人管理,预计整个整治工作将于2020年12月底结束。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张智武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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