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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扶贫如何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湖南司法行政告诉你
2020-08-03 15:17:45 字号: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 本报通讯员 夏唐凯 陈浪

湖南省花垣县十八洞村的龙先兰,因遭家庭变故和贫困的双重打击,12岁辍学务农。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十八洞村最苦的人,常常抱怨命运不公,得过且过,成为乡亲们眼中一个“不懂规矩的可怜人”。

谁能想到,就是这位乡亲们眼中曾经“不懂规矩的可怜人”,如今事业爱情双丰收。

是花垣县司法局的扶贫帮扶让他的命运实现翻转。他不仅脱了贫,现在还成了十八洞蜜蜂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与邻村姑娘喜结连理。这是湖南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精准普法、法治助力精准扶贫的生动故事。

近年来,湖南司法行政系统以政治建设统领,确保法治扶贫正确方向;以制度建设树规,力促精准扶贫于法有据;以规范执法纠偏,着力解决涉农突出问题;以普法宣传扶智,有效夯实法治信念信仰;以法律服务惠民,不断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以三治融合固本,切实优化乡村治理体系,整合聚合法治建设职能资源,精准精细运用法治手段,充分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谱写了湖南司法行政人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动人篇章。

抓实扛牢法治扶贫责任

7月7日,在溆浦县桥江镇楠竹坑村,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代表省司法厅党组在详细了解两个贫困户家庭情况、致贫原因后,实地查看了楠竹坑村道路硬化、亮化工程、安全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肉牛养殖场等产业扶贫项目,要求工作队巩固脱贫成果,加强基础设施养护和脱贫产业发展。

这是范运田时隔半年后再次来到楠竹坑村,也是湖南省司法厅党组对标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

为抓实扛牢法治扶贫政治责任,湖南省司法厅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厅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常态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次研究法治扶贫相关工作,要求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前提下,着力发挥立法、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稳步推进法治扶贫。出台《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制定扶贫联点村三年扶贫工作规划,部署参与全省脱贫攻坚联点督导、干部考察等工作,有效形成了“省厅指导、市局统筹、县局落实、乡村发力”的法治扶贫工作体系,“一盘棋”推动法治扶贫工作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为湖南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注入鲜明法治元素,推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为切实增强脱贫攻坚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更好巩固脱贫成果、稳定扶贫政策,湖南省司法厅审查并推动出台《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修正)》《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10余部涉农法规规章,扶持散居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市州出台了《益阳市安化黑茶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引领推动产业扶贫、旅游扶贫、文化生态扶贫规范运行、善治可期;依法加强了对《湖南省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扶贫和涉农领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损害农民合法权益、阻碍脱贫任务实现的规范性文件170余件。

开展扶贫涉农执法监督

湖北一公司在无合法经营种子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多年来积累的庞大种子销售网络,大肆向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地销售假冒、伪劣种子,造成约1万多名农户受害,水稻受灾面积约两万多亩。

接到投诉后,常德鼎城区农业局、公安局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此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办案件,在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地发起集群战役,及时抓捕了犯罪嫌疑人乐某等多人,并依法移送起诉,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据统计,湖南省司法厅指导监督农业执法部门查处、通报假种子、假农药、假兽药等案件(线索)40余起,查处违法行为2100余起。

针对扶贫执法不规范,甚至引发“苍蝇式”腐败等问题,湖南省司法厅切实加强扶贫涉农执法监督,围绕长期困扰农村执法的体制问题,配合省委编办指导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3个市州、55个县市区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省司法厅还指导吉首市、蓝山县、嘉禾县等贫困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改革,联合省人社厅等部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监察执法专项督查,切实整治欠薪违法行为。加强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执法监督,重点监督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审核管理、特困人员认定等存在的索拿卡要、执法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开展农业农村、民生保障等执法案卷评查,健全涉农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涉农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推动普法扶智服务惠民

湖南省司法厅坚持把普法作为扶志扶智的重要内容,推动普法覆盖脱贫攻坚的全过程、全领域,推动农村不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法治习惯。

在湘西、怀化、张家界等深度贫困集中地区,当地司法行政通过开展“宪法进万家”“法治村村响”“屋场法治夜话”“法治纳凉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有效宣传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治欠保支等惠民政策、法律知识,受教育群众达2600多万人。各地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法治广场、院坝等农村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省约1/3的贫困村建成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以新邵县玄本村和溆浦县楠竹坑村为样本建设全省法治扶贫示范点,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近3年累计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4.77万人,一批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成为法治扶贫“引领者”、依法治村“领头雁”。

湖南还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至2022年)和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至2022年),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下足法律服务“绣花功”,打通法治扶贫“最后一公里”。如今,湖南的贫困县全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实体平台服务量连续3年日均达800人次以上。依托“如法网”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村级“法治扶贫工作室,常德、郴州、邵阳等地打造贫困村“线上1分钟、线下1小时”法律服务圈,一站式、一次性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同时,长株潭地区与湘西等地建立法律服务结对帮扶机制,选拔优秀律师等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组建脱贫攻坚服务团437个,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近3年来为党委政府脱贫政策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提供法律意见1.77万件,为重点扶贫项目“法治体检”7400余次。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1.1万户,帮助解决婚姻家庭、赡养、就医等法律问题5.1万件,仅去年就帮助两万余名农民工讨薪8533万元。

为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湖南省司法厅积极推动法治乡村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联合湖南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落实村规民约“法律体检”,依托“小宪法”,实现“大治理”;组织开展覆盖全部贫困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核工作,指导湘西十八洞村等深度贫困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效带动贫困地区法治乡村建设。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阮占江 夏唐凯 陈浪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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