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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检察院对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2020-07-27 17:17:36 字号:

7月22日,安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某发、汪某珍、唐某亮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向安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唐某发、汪某珍、唐某亮等人为攫取利益纠集在一起,以安仁县华王乡东桥村福磊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磊石业)采矿区污染环境为由,多次组织村民到福磊石业阻工闹事,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2019年3月4日,三被告人以阻工闹事、恶意举报相威胁,敲诈勒索福磊石业60000元,严重扰乱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另查明,2020年3月2日至3月22日期间,唐某发纠集汪某珍、陈某军等人6次到福磊石业滋扰闹事,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被安仁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唐某亮曾因吸毒、殴打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行为多次被安仁县公安局行政处罚。

被告人唐某发、汪某珍、唐某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阻工闹事、恶意举报等方式,勒索福磊石业有限公司财物60000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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