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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法》贯彻施行座谈会
2020-06-12 10:04:03 字号:

郴州市北湖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法》贯彻施行座谈会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袁莲花 李嘉颖)6月9日,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法》贯彻施行座谈会,会议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志平主持,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共青团、区妇联等区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区司法局局长邱明出席会议并就《社区矫正法》贯彻施行作出要求。

会议传达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北法办〔2020〕5号)文件精神。李志平还就《社区矫正法》中相关职能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解读,介绍了《社区矫正法》出台背景,对下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行了研讨,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研读法律条文、深入探讨交流,重点学习领会《社区矫正法》精神要义,进一步明确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属性、目标及原则,为实践操作提供法律支撑。同时,以《社区矫正法》为指引,梳理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

会上,邱明指出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的体现,也是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自2009年北湖区被纳入湖南省第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至今,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31人,解除矫正1272人,现在矫259人。《社区矫正法》的出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基本工作遵循,全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务必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在全面深入的学习贯彻好《社区矫正法》的同时,认真谋划未来工作,不断的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的教育、矫治等辅助性工作。

他强调,“徒法不足以自行”。在今后的工作中,北湖区司法局将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为契机,依法推动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社区矫正法中的任务和职责;同时依法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北湖、法治北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袁莲花 李嘉颖

来源:法治湖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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